近年来,汉寿县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试用期干部的管理,先后试用了131名科级领导干部,经过全面监督和组织考察,有130名试用干部正式任职,有1名干部因工作失误被取消试用期职务资格。
一是注重权责结合,实行目标管理。对试用干部定岗定责,根据所担任的职务和分管的工作进行定向试用,试用期间履行相应职务的职责,授予相应职务的权力。县委与试用干部签订试用期责任书,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完成措施。采取单项职责检查与全面职责检查相结合、阶段检查与经常检查相结合、思想教育与组织措施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检查督促和帮扶。
二是注重德才标准,实施严格考核。根据试用干部负责的工作任务,每半年对其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一次了解和督查,多方面搜集对试用干部的意见,反馈给本人,促使其更好地工作。试用期满时对试用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评,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确定考核等次,作为试用干部能否正式任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是注重全面监督,开展提醒谈话。由组织部门不定期向执纪执法、信访、计生、综治等相关单位干部群众和干部监督信息员征求意见,听取反映,主要看试用干部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脱离群众、失职渎职等行为。在此基础上,对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从关心爱护的角度出发,及时打招呼,敲警钟,防微杜渐。组织部门先后与16名试用干部进行谈话,并在组织的帮助下进行了扎实整改,提高了自身素质。(汉寿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