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安乡县司法局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着力抓好了四项工作。
一是狠抓人民调解工作,构建和谐社会。
二是狠抓普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县。在全社会进行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律五进”的载体作用,使法律真正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单位。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三是狠抓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动员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为国企改革服务,为外资企业改善投资环境服务,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服务,为政府及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服务,为全县招商引资服务,为确保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服务。
四是狠抓执法监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年内将对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援中心、司法鉴定所、司法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普遍进行一次案件质量大检查,召开了案件质量集中评议会,讲评案件通报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该局四大举措活动的开展,深受百姓好评。
(安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