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鼎城区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退休工作的意见》,对公务员退休相关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公务员退休必须按管理权限办理。军转团职公务员和享受副处级待遇的公务员由区委组织部部长谈话,任过科乡级党政主职的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谈话,其他公务员委托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谈话,再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下发退休通知书,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公务员达到退休年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对按国家规定可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公务员,应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到区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并办理延期退休手续,超过退休年龄的,不计算工龄,不享受在职公务员的有关待遇。
三是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退休时可享受优异待遇的,按照《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严明了公务员退休纪律。公务员退休不需本人申请及征得本人同意,但所在单位应在办理报批手续前通知本人;公务员退休费从达到退休年龄的下个月起计发;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目给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视同在编人员调整工资,一经查实,核减其所增调工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