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标准关。凡是新提拔的干部,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同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注重群众公论,防止重才轻德的现象发生。
二是严把程序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必须走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等工作程序,并且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细节都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全程跟踪监督。
三是严把材料关。对全县干部实行干部任免材料审查把关制,规定人事任免材料中必须具备“五要素”,即民主推荐情况、单位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党委(党组)讨论呈报的记录、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五者缺一不可。2007年,全县有3位拟提拔对象因材料不全而暂缓提拔。
四是严把经济责任审计关。对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调任、转任、轮岗、免职等事项前都要委托审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结果一并写入考察材料。在去年乡镇人大、政府换届中,对异动的乡镇党政正职全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出现一例违规现象。
(来源:临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