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管理到位,运转正常,有效促进远教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澧县县委远教中心结合本地实际,精心修订了原有的终端站点管理办法。
从2003年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开展4年多来,农村远程教育工作的基础条件、发展现状、操作员水平和设备运行情况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新建、村级小学撤并、操作员培训后技能水平提高和终端设备运行4年多后进入故障多发期等,这些现实条件都对原有的管理办法提出了新的质疑,要求远教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
今年上班以来,澧县远教中心结合年度工作思路、考核细则的制定,对原有的《澧县远程教育终端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修订,将重点内容放在对设备的维护和安全保管方面,以更加简洁的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县、乡(镇)、村、校等各单位的职责任务。新修订的《澧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规范管理办法》共有12条,将该县当前正在探索运行的设备维护“乡镇为主、分级负责”模式和网络费用“分类负担、县级统筹”机制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再次强调了“设备因客观原因迁移必须在15天内完成”和“对于设备遗失或被盗未按要求恢复到位的,乡(镇)远教工作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将报请部务会研究并下发到基层站点进行讨论后正式行文,将对澧县远教工作顺利开展起到有效地促进作用。
(澧组蔡广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