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临澧县委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推行“876”工作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环节,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较好地解决了用人失误失察、“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近些年来,没有发生一例选人用人上的违纪违规事件,得到了上级组织部门的充分肯定。具体做法是:
一、严把八个环节。即初始提名环节、民主推荐环节、考察环节、征求意见环节、讨论决定环节、公示环节、任免环节、试用环节,每个环节都明确了具体内容,制定了具体详细的操作规程。
二、审核七类表册。根据选拔任用工作的流程,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先后对推荐干部登记表、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拟提拔任用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征求意见表、全委会票决(征求意见)结果汇总表、试用期满干部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提拔干部情况记录一览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确定登记表进行严格审核认证。
三、做好六种记录。根部《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在八个不同的环节中,做好干部调整听取意见记录、考察座谈记录、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记录、听取考察情况汇报记录、组织部部务会和党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任免记录、举报情况反映调查记录,每种记录都有统一规定的记录本。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在每次干部调整异动之后,都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情况及时报告部务会,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临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