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干部选用纪律,澧县近日出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督查员制度》。该县在各乡镇、县直机关单位、执纪执法部门、县人大政协代表以及一部分离休老同志中聘请了58名政治素质比较过硬、社会交往广泛、思维比较活跃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督查员,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质询,以便进一步消除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将关口前移。
县委还专门发文要求各乡镇、县直单位要积极配合督查员开展工作,严格按《条例》选准用好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督查员制度》,严格遵守制度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积极支持、协助督查员开展工作。
(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