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委组织部:
省委组织部将对各市州贯彻落实中央《干部教育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督查,为搞好迎检,请各区县(市)对《干部教育条例》颁布和省委《实施意见》下发以来学习、宣传和贯彻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书面综合材料,于12月12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干教科(电话:7786188 传真:7795392 E-mail:cdgbjy@163.com),市委组织部将在12月中旬进行抽查。
(附:自查主要内容)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2007年11月29日
附:自查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和宣传情况;
2.制定“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情况;
3.主体班培训和干部轮训任务完成情况;
4.宏观管理及部门短训班审批把关情况;
5.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创新情况;
6.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和培训经费投入情况;
7.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估及管理情况;
8.干部教育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情况;
9.整合培训资源,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情况;
10.党校各项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