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函[2005]23号
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2005年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经与有关省直机关及垂直管理单位协商,现就未达到1:5开考比例的职位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省直机关
1、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管理职位,民革省委办公室秘书和宣传处职位,民建省委办公室财务兼计算机网管职位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共取消招考计划4个。
2、省交警总队:交通民警(五)体育专业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1名,该计划数调整到交通民警(一),该职位计划数为52个。省交警总队招考计划仍为60个。
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
1、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同意取消以下职位招考计划5个:安仁县、汝城县文秘职位;安仁县、桂东县计算机职位。
2、同意以下职位按照1:3比例开考:宜章县、江永县文秘职位,宜章县、汝城县法律职位。
3、工商行政管理职位,按照规定比例调整招考计划,调整后计划数为:湘潭市9个,邵阳市16个,岳阳市10个,常德市8个,张家界市4个,益阳市8个,永州市10个,怀化市16个,娄底市10个,湘西自治州7个。工商行政管理职位由原来的159个核减为98个。
全省工商系统共核减招考计划66个,调整后的招考计划为166个。
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
1、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同意取消以下职位招考计划9个: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郴州市、娄底市医疗器械监管职位,衡阳市、邵阳市、涟源市食品监管职位,邵阳市药品稽查职位。
2、同意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永州市药品监管职位、湘西自治州食品监管职位2个职位开考。
全系招考计划由原来的50个调整为41个。
四、省监狱管理局
1、同意核减专技13职位招考计划4个,核减专技14职位招考计划5个,核减专技18职位招考计划3个,核减专技10、12、16、19、32职位招考计划各1个。共核减招考计划17个。
2、同意管教8职位增加招考计划5个,管教9职位增加招考计划2个,专技2职位增加招考计划3个,专技1、23、28职位各增加招考计划2个,专技31职位增加招考计划1个。共增加招考计划17个。
3、同意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技3、4、5、6、7、9、10、11、15、16、17、18、19、20、21、22、24、25、26、27、28、30、33职位开考。
4、管教职位招考计划按照规定比例调整为:管教(三)2个,管教(四)与管教(十七)合并,计划数8个,管教(五)3个,管教(六)与管教(十五)合并,计划数13个,管教(七)3个,管教(十八)2个。以上管教职位核减招考计划44个。
省监狱局招考计划由原来的280个调整为236个。
五、省劳教局: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同意机电工程师职位取消招考计划2个;机械工程师职位按比例核减计划1个。
省劳教局计划由原来的66个调整为63个。
为确保考生素质,凡未达到开考比例但批准开考的职位,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省直机关(含监狱局)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本次省直机关参考者公共知识和英语两门分数之和的平均值,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以所在市州确定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准;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湖南省人事厅
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