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和宣传常德青年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城、和谐常德”做出积极的贡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常德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市青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常德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欢迎社会各界推报(自荐)在常德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在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表人物和杰出青年参评。推报(自荐)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及各种书面证明材料要在9月25日前上报到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情况可登陆常德共青团网站(http://www.cdgqt.gov.cn) 查询、下载。
来信地址:常德市建设东路88号 邮编:415000
共青团常德市委组织部(市青联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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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唐鸿君 杨 明
常团联〔2006〕10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常德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委、广播电视局、青联,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组织人事局(政治部)、宣教局(旅游文化局)、团(工)委,市直各团工委,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树立和宣传常德青年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城、和谐常德”做出积极的贡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常德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市青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常德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发青年人力资源,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宣传和表彰在常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当代常德青年楷模形象,激励全市青少年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开拓创新,为我市顺利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构建和谐常德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资格
所有报名参选的人员,均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截止2006年12月31日,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常德工作、生活的青年。其中包括在常德连续工作二年以上的外市籍人士;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3、在青年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在常德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得到社会公认;
4、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格魅力,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综合素质好。
三、评选机构
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第三届“常德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青联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由组委会成员单位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市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第三届“常德十大杰出青年”评审委员会。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三届“常德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推报人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公示、实地考察、投票评选、总结表彰六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推报人选(2006年8月下旬—9月下旬)
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通知的要求推荐1至3名本地区、本系统最杰出的青年参选,其中1名必须是一线工作者,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及时上报;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的界别结构,评选办公室根据需要,商请有关单位推荐人选,同时接受自荐人选。
第二阶段:确定正式候选人(2006年9月下旬)
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30名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2006年9月下旬—10月上旬)
通过新闻媒体对30名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布,同时在网上刊登候选人事迹和照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第四阶段: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2006年10月中旬)
由组委会办公室派专人到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考核结果量化评分,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组委会。在考察中,发现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考察评分按15%计入最后得分。
第五阶段:投票评选(2006年10月下旬—12月上旬)
1、社会公众通过电话、移动、联通、小灵通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短信投票,投票截止后所得票数按55%计入最后得分;
2、终审评选委员会对3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终审得票按30%计入最后得分;
3、按届别综合考察、短信投票、评委投票的结果,计算出每一位候选人的最终得分。评选出得分前10名的正式候选人,获得第三届“常德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第六阶段:总结表彰(2006年12月中下旬)
公布第三届“常德市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结果,并于适当时候举行颁奖仪式,进行宣传表彰。
五、实施要求
1、在推报(自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自荐)的人选应是本地区、本系统成绩最优秀、贡献最突出、青年中最具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和杰出青年;
2、推报(自荐)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所推报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须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考察结束后,要对推报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5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加盖单位党、团组织公章);
3、推报(自荐)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各15份,并提供电子版软盘。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均须本人签字,单位推荐的需加盖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公章;
4、推报(自荐)人选需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4张(同一底板),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2张;
5、所有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单位推荐的由推报单位对原始证书严格进行审查、核对,个人举荐和自荐的由组委会办公室把关);
6、推报(自荐)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缴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由受益章位提供书面证明;
7、推报单位推报2名以上人选时,人选不能是同一界别;同一人选不能连续2次推报 。
8、推报(自荐)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要在9月25日前上报到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唐鸿君、杨明,地址:常德市建设东路88号 团市委组织部(市青联秘书处),邮政编码:415000,电话:(0736)7786175,传真:(0736)7786376,E—mail: cdtswzzb_2006@163.com
附件:1、第三届“常德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推荐人选登记表
2、第三届“常德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推荐人选推报材料样本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中共常德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常德市委
常德日报社
常德市广播电视局
常德市青年联合会
2006年8月25日
附件1:
第三届“常德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人选推报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
片
出生
年 月 日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及职务
职称
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办公
传真
E-mail
任宅
移动
个
人
简
历
主
要
业
绩
奖情况
主要获
工
作
单
位
意
见
签 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所在行业的市级
签 章
年 月 日
青联意见
县级团委或
签 章
年 月 日
组
委
会
意
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此表各项内容,表内内容要求打印;
2、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附页;
3、此表可复印。如另制,内容和规格须与此表一致。
附件2:
第三届“常德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人选推报材料样本
第三届“常德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人选事迹简介
×××事迹简介
正文(500字)……………………………………………
…………………………………………………………………
…………………………………………………。
本 签
人 字
年 月 日
意见及盖章
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部门意见及盖章
所在行业市级主管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及盖章
县级团委或青联
年 月 日
第三届“常德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人选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
正文(3000字)……………………………………………
…………………………………………………………………
…………………………………………………。
本 签
人 字
年 月 日
意见及盖章
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部门意见及盖章
所在行业市级主管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及盖章
县级团委或青联
年 月 日
第三届“常德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人选事迹材料
内容包括:
1、考察过程
2、要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须附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意见)
3、推报原因
正文(300字)
推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