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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举办的中小学校中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国家举办的中小学校党组织的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在本学校的贯彻执行,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深化教育改革,认真实施素质教育;

  (2)参与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基本建设、经费管理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教育、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与校长共同做好本校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

  (4)加强学校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6)领导本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他们依照国家的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7)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澧组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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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5年10月17日  来源: 常德党建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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