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城市基层挂职锻炼优秀年轻人才考察鉴定工作的通知
常组电[2005]34号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单位政工(人事)部门:
根据常组通[2004]34号《关于选派优秀年轻人才到城市基层挂职锻炼的通知》精神,2004年下派城市基层挂职锻炼优秀年轻人才的挂职时间即将结束。为了做好此次挂职锻炼优秀年轻人才的考察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年市直单位下派到武陵区社区挂职锻炼的优秀年轻人才,在2005年12月底正式结束挂职锻炼,2005年12月30日以后可离开挂职单位。各派出单位要在2005年12月20日前,派人到各挂职单位对他们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挂职期间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思想作风,形成考察材料,并提出初步使用建议。挂职所在街道和社区要积极配合,如实介绍挂职年轻人才的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鉴定。
二、各区县(市)委组织部要组织各派出单位对2004年挂职年轻人才进行全面考察。由各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共同做好挂职年轻人才的考察鉴定工作,形成考察材料。各区县(市)委组织部要将2004年挂职年轻人才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于2005年12月30日前将综合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三、2004年下派城市基层挂职的优秀年轻人才,在挂职结束前要认真搞好自我总结。要对挂职以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挂职年轻人才参加挂职单位的年度鉴定,年度考核作为抽调中心人员进行单独考评。年度考核表和年度鉴定表,放入本人档案。
各派出单位要把年轻人才挂职期间的表现情况,作为进一步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挂职期间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年轻人才要给予奖励和表彰,并及时大胆地选拔到重要岗位上。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200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