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包头的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工作即将展开,为了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关人员要遵守12项不准。
这12项不准是:不准通过拉关系、行贿等手段跑官要官;不准在民主推荐或者选举中拉票贿选;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收受或者索取贿赂;不准封官许愿,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不准采取授意、暗示的方式把个人意志变为以组织名义推荐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违反程序、简化程序、颠倒程序选拔推荐干部;不准在干部考察中弄虚作假,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准侵犯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不准传播小道消息,造谣诬陷他人。
同时,包头市将加大对换届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免去其已有职务,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桃组荐(摘自:新华网)
(责任编辑:符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