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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宣恩县推行发展私营企业主党员“联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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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10日  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点击次数: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宣恩电 2008年3月26日,宣恩县又一名私营企业主通过支部大会讨论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这是该县自建立发展私营企业主党员联合审查制度以来发展的第六名党员。至此,宣恩县党员私营企业主增加到31名。“联审”制成为该县保证私营企业主党员队伍质量的“安全阀”。

  严格联审“程序链”

  对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被列为发展对象的私营企业主,先由私营企业主所在支部进行“初审”,了解私营企业主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日常表现,并填写好《发展私营企业主联审呈报表》连同有关资料上报党委进行“复审”,党委研究后将材料送到公安、工商等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联审”,责任单位签署意见后将“联审”结果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对《发展私营企业主联审呈报表》及相关材料作进一步审查,并召开联审会议形成最终审查意见反馈给党委。只有经过严格的“三级四站”式联审程序后方可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细化联审“责任区”

  对列为发展对象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公司制企业个人控股股东,公安、工商、地税、国税、劳动、工会、共青团等联审责任单位结合自身职能特点进行全面深入地审查。重点审查被列为发展对象的私营企业主的个人历史、政治表现、财产来源;审查私营企业主是否诚实守信、遵章守纪和依法纳税;是否爱护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支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群团组织。 凡未按程序进行审查,县委组织部将追究联审责任单位责任。

   建立联审“公决站”

  为保证新发展的私营企业主党员思想过硬、群众信赖,党支部在考察被列为发展对象的私营企业主时,将考察范围延伸到企业外部的广大党员群众。对外公布考察对象名单和意见反馈电话,设立征求意见箱、散发征求意见表,并在党支部设立联审“公决站”,召集企业员工和企业外的社会人士进行座谈,对搜集的意见进行集中整理,实行“党群联审”。对未经审查和审查不合格的私营企业主一律不予发展。

  (来源:互联网)
  (编辑:朱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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