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江西赣州章贡区积极主动采取系列“阳光行动”。
采取“阳光村务”,给村民交了一本“明白帐”。在全区各村设立村务公开栏,凡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如自来水安装工程、修建道路资金筹集方案等,都必须清楚上墙公开,并经村民代表会民主决策,进一步消除村民的凝虑,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采取“阳光信访”,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各乡镇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双向承诺制”调解工作机制,使各乡镇的综治办、司法所成为老百姓“说理”的场所。同时,还采取了信访办事公开制度,设立了信访举报办事公开栏,信访政策、信访程序、调查过程、办理方式和处理结果明明白白,进一步畅通信方渠道,使基层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大大减少了信访源,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基层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采取“阳光工程”,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区各乡镇实行村级工程公开招投标管理制度,改变过去村级工程由村干部说了算的做法,有效地预防了基层干部的腐败现象,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2007年,仅章贡区水东镇就进行了各类村级工程招投标共7次,节约资金共10多万元。
(来源:互联网)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