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的规定中,用一系列数字作了具体规定,数字如下:
减少会议数量。省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省政府常务会议每月召开2至3次。省政府部门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提高会议效率。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和各类专题会议,主汇报人应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应直陈观点,原则上每人不超过5分钟。召开大会应尽量少安排交流发言,确需安排的,原则上不超过5个,每个发言不超过8分钟。
降低会议成本。省政府召开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会议代表原则上控制在200人以内,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半;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可采用电视电话和网络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不集中召开大会。
提高文件质量。省政府印发的普发性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普发性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
注重讲话效果。省政府领导在全省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8000字,在其他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
(来源:互联网)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