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沙县努力健全农村党组织服务群众机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建立健全“有人谋事”的责任机制。建立县、乡镇党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党员发展责任制、学习培训备案制,“谁培养,谁负责”。去年某镇出现发展一名党员“闹喜钱”,县委将此事全县通报,责令村党支部书记深刻检讨。建立科学考评机制,对领导干部实行实绩考核评价机制,2005年以来,共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21人,诫免7人,免职不称职3人。建立自我纯洁机制,认真抓好年度党员民主评议。2004年以来,共处置不合格党员438人。
二是建立健全“有钱办事”的保障机制。今年,县委拿出400万专项资金,帮助贫困村建立村民活动中心,由此实现了全县所有的村均有一个以上村民活动中心。从2003年起,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补贴村级工作经费。县委投入420万元,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建成高标准站点86个,选送76名年轻党员赴中国科学院学习远程教育知识。县委启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拿出近30万元培养280名村级后备干部。
三是建立健全“有劲干事”的激励机制。建立舆论激励机制,通过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农村“十星户”评比活动和“党员当模范,定岗六带头”活动,全县目前有“十星户”3000余户,9800余名农村党员申请领取了适合自己的岗位。建立物质激励机制,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下达工作目标,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奖励。建立政策激励机制,对发展集体经济有功的村党组织负责人,出台具体政策允许持分红股份,如江背镇印山村党委书记享有村办企业印山集团15%的股份,金井镇惠农村党支部书记喻全贵持惠农集团12%的股份。
四是建立健全“有章管事”的监督机制。县委出台《加强村级工作的意见》,指导村组建立“村规民约”。实行村帐乡代管制度、财经重大事项报告制、重大决策意见征询制、民主理财制、工作质询制等,推动农村党建工作规范化。
(石组远摘自先锋潮网)
(责任编辑:符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