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膨胀,四川实行编制实名制。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补充意见》。
按照《意见》提出的乡镇行政编制重新核定标准,四川省乡镇行政编制将精简10%左右。为此,省编委决定,上收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实行省一级总量控制,未经省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各级不得批准乡镇增加机构编制。将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县级党政主要领导考核内容,严禁增设机构、超编进入、超职数超职级配备领导干部;严格按照重新核定的编制定编定岗定员,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证(卡)制度,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已经超编的地方,要在重新定编后限期分流调整人员,在分流人员没有妥善安置的情况下,坚决不能再进入;已经满编的地方,要从严控制进入,不准出现新的超编。
(安组彭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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