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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党费问答四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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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5年09月14日  来源: 常德党建网    点击次数:


  问:工资制度改革后,有工资收入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答: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纳税后)至1500无(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纳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问:农民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答: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党员,按其月工资收入参照有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问: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答: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有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问:学生党员和没有经济收入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答: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角。

    武组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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