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2005年8月29日湘组干〔2005〕112号通知,同意提名黄清宇同志为临澧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
经研究,市委决定:
黄清宇同志任中共临澧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石门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李宏秋同志任中共临澧县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试用一年),免去其澧县人民政府助理调研员职务;
朱金平同志任中共临澧县委委员、常委(试用一年);
刘辉同志任中共临澧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刘德建同志的中共临澧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陈德松同志任中共临澧县委助理调研员;
吴卫平同志任临澧县人民政府助理调研员;
刘再道同志任临澧县公安局政委(高配为副处级)(试用一年);
蒋颖群同志任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共青团常德市委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华同志的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陈邦辉同志任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助理调研员;
金义平同志任市公安局武陵分局政委(高配为副处级)(试用一年);
汪鼎林同志任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调研员;
宋道利同志任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助理调研员;
孙启林同志任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助理调研员;
免去邹建平同志的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职务;
刘凡之同志任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政委(高配为副处级)(试用一年);
张叶池同志任桃源县人民政府调研员;
袁万明同志任中共桃源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曹学美同志的中共桃源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郑兴进同志任中共桃源县委助理调研员;
金杰同志任桃源县公安局政委(高配为副处级)(试用一年);
傅临南同志任中共澧县县委委员、常委(试用一年);
文国平同志任澧县公安局政委(高配为副处级)(试用一年);
肖建国同志任石门县人民政府助理调研员;
彭泽兰同志任石门县公安局政委(高配为副处级)(试用一年);
免去曾昭望同志的中共汉寿县委助理调研员职务;
免去柴丛林同志的汉寿县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职务;
彭德元同志任汉寿县公安局政委(高配为副处级)(试用一年);
刘运华同志任中共安乡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苏永忠同志的中共安乡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雷光承同志任中共安乡县委助理调研员;
金德贵同志任安乡县人民政府助理调研员;
免去李卫和同志的安乡县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职务;
范海涛同志任安乡县公安局政委(高配为副处级)(试用一年),免去其安乡县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职务;
袁竹炮同志任津市市人民政府助理调研员;
陈有万同志任津市市公安局政委(高配为副处级),免去其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政委(高配为副处级)职务;
陈伟同志任临澧县第一中学党委书记(试用一年);
免去鄢革新同志的临澧县第一中学党委书记职务;
易继瑜同志任安乡县第一中学(机构升格为副处级)党委书记(试用一年);
朱立春同志任津市市第一中学(机构升格为副处级)党委书记(试用一年);
周代惠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正处级督查员;
刘德贵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向才焰、吴新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处级督查员;
郭佑成同志任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常德市管理处党支部书记(试用一年);
免去张志刚同志的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常德市管理处党支部书记职务;
范贤才同志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一年);
贺中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封建新同志任市信访局党组副书记;
皮立华同志任市信访局助理调研员;
郭立新同志任市金融证券管理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詹平同志任市财政局助理调研员;
周宏建同志任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党支部书记(试用一年);
黄显祥同志任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调研员,免去其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党支部书记职务;
何名福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助理调研员;
赵湘仿同志任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市会计核算中心)党支部书记;
肖汉友同志任市人事局助理调研员;
李卫同志任市审计局党组成员;
郭伟勋同志任市审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一年);
王维国同志任市审计局助理调研员;
曾长清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城市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何顺成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研员;
王仲威同志任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助理调研员;
唐智勇同志任市旅游局党组副书记;
王艺、黄海萍同志任市旅游局助理调研员;
蔡建球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一年);
免去鲍学诚同志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纪检组长职务;
王建国同志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朱建湘同志任市人民政府蔬菜办公室党总支部书记(党组织设置变更);
陈芳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唐西新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组长职务;
郭佑波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助理调研员;
彭泽春同志任市文化局调研员,免去其市文化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叶富荣同志任市文化局纪检组长;
伍作春同志任市文化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党总支部书记职务;
蒋勇同志任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党总支部书记(试用一年);
郑学泉同志任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一年);
刘泉礼同志任市体育局助理调研员;
陈仕洪同志任市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张人辉同志任市广播电视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职务;
胡新建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桃源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张治民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免去其市委政法委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高云祥、卜学宏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李爱群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职务;
黄天伏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易建国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政委(高配为副处级),免去其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职务;
叶湘沅同志任市公安局德山分局政委(高配为副处级)(试用一年);
彭孝宽同志任市公安局柳叶湖分局政委(高配为副处级)(试用一年);
胡玉雄同志任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政委(高配为副处级)(试用一年);
周国政同志任市公安局西洞庭分局政委(高配为副处级)(试用一年);
徐祥顺同志任市公安局巡逻防暴警察支队党委书记;
于萍同志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邓纯同志任市司法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樊景华同志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试用一年);
刘锦秀同志任武陵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免去其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李宽伟同志任武陵监狱调研员,免去其武陵监狱党委委员职务;
张立军同志任武陵监狱党委委员,免去其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党委委员职务;
谭洪同志任武陵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试用一年);
张胜、曾日凡同志任武陵监狱助理调研员;
邵建林同志任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党委委员,免去其武陵监狱党委委员职务;
李宗翰同志任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姚勇同志任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助理调研员;
戴平同志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蔡荣华同志任市民政局助理调研员;
李南璋同志任市康复医院(市神经精神病医院)党总支部书记;
免去高建平同志的市康复医院(市神经精神病医院)党总支部书记职务;
蔡铁军同志任市农村经营管理局(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朱敏同志任市移民开发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党委书记职务;
陈安生同志任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林毅同志任市江北城区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党支部书记(试用一年);
万宏进同志任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汤厚松、易宗云同志任市农业局助理调研员;
李世龙同志任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免去周艳初同志的市林业局纪检组长职务;
唐良平同志任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马云中同志任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政委(高配为副处级)(试用一年);
肖文彬、毛先清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宋英明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成员(试用一年),免去其市农村经营管理局(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助理调研员职务;
尹宗杰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委员职务;
王斌武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助理调研员;
免去向文华同志的市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组长职务;
张晓明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助理调研员;
雷林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理调研员;
免去肖永建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理调研员职务;
夏智同志任市经济委员会纪检组长;
免去李桂香同志的市经济委员会纪检组长职务;
张炼钢、文中南同志任市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
雷文乔同志任市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党组成员;
管楚运同志任市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助理调研员;
陈章强同志任市市场服务中心助理调研员,免去其市市场服务中心党总支部书记职务;
罗华仪同志任市市场服务中心党总支部书记(试用一年);
吴泽波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
施爱国同志任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钟吉红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处级督学;
谢儒初同志任桃源师范学校(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党委书记(试用一年);
唐会荣同志任市第一中学党委书记(试用一年);
免去郑正良同志的市第一中学党委书记职务;
唐洪波同志任市第二中学(机构升格为副处级)党委书记;
赵淑君同志任市第六中学(机构升格为副处级)党委书记(试用一年);
李中英同志任市第七中学(机构升格为副处级)党委书记;
曾建新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助理调研员;
易焕彩同志任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助理调研员;
沈英鹏同志任常德汇元经济开发公司(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党支部书记;
彭德辉同志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一年);
游楚君同志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助理调研员;
丁敬国同志任市工伤保险处(机构升格为副处级)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党支部书记职务;
张晓东同志任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助理调研员;
邓平元同志任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市审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谭广军同志的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职务;
夏建国同志任市医疗保险处党支部书记(试用一年);
陈光耀同志任市医疗保险处助理调研员,免去其市医疗保险处党支部书记职务;
曾昭贵同志任市交通局党组成员;
黄劲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助理调研员;
梁辉同志任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市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陈仕平同志任市卫生局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罗先樵同志任市卫生局调研员;
卢赐清同志任市第一人民医院德山分院党委书记(试用一年);
袁家新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总支部书记(试用一年);
免去彭进同志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总支部书记职务;
孙民生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刘建武同志任市规划局助理调研员;
涂卫军同志任市统计局助理调研员;
陈谋建同志任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政协办公室副处级纪检员、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
陈大波同志任市物价局助理调研员;
谢剑平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任朝晖、邓俊杰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助理调研员;
王见同志任市粮食局调研员,免去其市粮食局党组书记职务;
张阳同志任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澧县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刘新民同志任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物价局党组成员职务;
柴同勤同志任市粮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一年);
免去杨万里同志的市粮食局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张启俊同志的市林业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覃道舫同志的市粮食局党组成员职务;
孟林涛同志任市粮食局助理调研员;
肖英明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试用一年),免去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主任职务;
蔡建国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协会调研员,免去其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职务;
沈绪国同志任市残疾人联合会副处级干事;
罗跃群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常德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常德商会)副处级干事;
傅智勇同志任市财经投资开发公司(中Ⅰ型)党总支部书记(试用一年);
涂碧波同志任市委办公室正处级督查员;
洪振海同志任市委副秘书长;
詹子宏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张人普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助理调研员,免去其市委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刘李波同志的市委办公室副处级督查员职务;
李慧伶同志任市委办公室督查室主任(高配为副处级)(试用一年);
胡岩城、肖代锡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处级督查员;
许世林同志任市委机关党委副书记(试用一年);
彭光福同志任市纪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胡以军同志任市纪委委员、常委,免去其市纪委综合研究室主任职务;
黄淇同志任市纪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免去其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职务;
王先桃同志任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调研员,免去其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副局长职务;
彭晋芳同志任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副局长,免去其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处副主任职务;
徐元清同志任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助理调研员,免去其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廖明辉同志任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副处级纪检员(试用一年);
周训银同志任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处副主任,免去其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处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黄银花同志任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处副处级纪检员(试用一年);
皮丕忠同志任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鲁祖安同志任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试用一年);
周华辉同志任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封德军同志任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纪委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主任职务;
谌松柏同志任市委老干部局助理调研员;
文会军同志任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主任,免去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王淑华同志任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处级纪检员(试用一年),免去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助理调研员职务;
曾毅文同志任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助理调研员;
肖吉平同志任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助理调研员;
宁毅刚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助理调研员;
万革新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免去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鲁清阶同志任市委政法委调研员,免去其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祁圣平同志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一年);
彭智明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副处级纪检员(试用一年);
饶南丙同志任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试用一年),免去其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龚超明同志任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试用一年);
曾祥国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
免去汪建保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职务。
万利、赵世富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处级审判员;
姚敦贵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
鄢梅初、贾建华同志任市公安局正处级侦察员;
李卫和、戴海洲、王汝国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
免去蒋中秋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职务;
邓拥华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处级侦察员;
吴谷桃同志任市公安局巡逻防暴警察支队副处级侦察员;
刘涤尘同志任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机构升格为正处级)主任(试用一年);
李思群同志任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机构升格为正处级)副主任(试用一年);
庞廷禹同志任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机构升格为正处级)助理调研员;
马业文同志任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一年),免去其市委办公室副处级督查员职务;
何仕林同志任市委政策研究室助理调研员;
刘仕英同志任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市农业局党组成员职务;
刘晓春同志任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李继杰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书记(试用一年);
唐孟元、陈坚毅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邢祁同志任市政协机关党委书记(试用一年);
于忠荣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副处级纪检员、机关党委副书记;
刘少华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陈文斌同志任市委讲师团(正处级机构)主任(试用一年);
姜倩同志任市委讲师团(正处级机构)助理调研员;
覃建军同志任常德日报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一年);
免去丁兴宇同志的常德日报社纪委书记职务;
夏吉军同志任常德日报社党委委员;
康少中同志任共青团常德市委党组成员;
余俞同志任共青团常德市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珍同志任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一年),免去其市科学技术局助理调研员职务;
定明霞同志任市妇女联合会副处级协调员;
免去朱明同志的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职务;
王陵书同志任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工委委员,免去其市政协办公室助理调研员职务;
邹启元同志任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助理调研员;
覃事共同志任西湖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书记;
邓群智、周一夫同志任西湖管理区助理调研员;
李国良同志任西洞庭管理区助理调研员。
中共常德市委
200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