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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引领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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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11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近年来,宣城市妇联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及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主要工作成绩
  宣城妇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妇女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近年来,宣城市妇联系统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市委下发了《2006-2010年宣城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等文件,并对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已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得到较大落实。市政府制定实施了《宣城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和《宣城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发展和妇女儿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市人大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小组,督促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与“两个规划”的实施。市、县(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充分发挥联动优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创造了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制环境。大众传媒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倡导先进的性别意识,鞭挞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丑恶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舆论环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和资源优势,热心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进一步改善了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条件。全社会形成了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推动和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帮助广大妇女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双学双比”活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各级妇联积极推动“百万妇女创业行动”,以“巾帼科技致富工程”为依托,构建培训、服务、示范三大科技服务网络;积极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小额信贷”工程,落实小额信贷27866.1万元,扶持80837名妇女走上致富路;市、县(市、区)妇联还组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报告会、新农村女性创业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引领妇女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城镇妇女积极投身“巾帼建功”活动,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尽展才智。全市各级妇联通过宣传发动、典型带动和评选表彰等手段,使“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由服务行业延伸到科教文卫系统、党政机关、企业等领域。2002年-2007年,全市推出两届“十大女杰”。积极开展“巾帼社区服务工程”,落实“SYB”创业就业培训指导,与上海、宁波等地联系,为下岗失业妇女搭建就业平台。全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共转移劳动力4471人。各行各业的妇女以自己的无私奉献和不斐业绩赢得社会的尊重,展示了宣城妇女的风采。
  (三)、努力提升广大妇女综合素质,弘扬家庭美德、传播先进文化、提倡文明健康生活
  市各级妇联牢牢把握时代脉搏,围绕妇女学习年、国策宣传年、能力建设年、法制宣传年等主题,大力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和“家庭文明工程”,通过开展“学科技、创文明、奔小康”、“家庭美德进万家”等活动,举办 “建设先进性别文化妇女发展与传媒”论坛、“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演讲会、“创业、素质、发展”女领导干部论坛等,弘扬时代主旋律,激发广大妇女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的热情。不断丰富“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内涵,积极创建和谐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廉洁家庭等特色家庭,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进步的婚育观、教子观。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 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等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中养成良好的道德规范和文明习惯。自2006年起,确定每年5月为“家庭教育宣传月”,邀请专家举办家庭教育报告会,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宣城的“五好文明家庭”建设正以其独特的魅力汇入时代主流,成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四)、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推动法制社会的进程
  各级妇联组织以推动妇女参政议政为己任,建立妇女人才库。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制定实施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的规划。同时,各级妇联十分关注女性政治权利、劳动就业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特殊妇女儿童群体保护等维权工作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并进行专题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开展妇女维权月、送法下乡、培训讲座、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积极推进维权制度建设,建立维权联席会议、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妇女权益法律援助等制度,市、县(市、区)两级相继成立“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了绿色通道。健全了市、县(市、区)、乡三级信访网。认真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艾滋病防治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项目,切实承担起健康教育和宣传的职责。关注留守儿童,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家教问题专题调研。积极拓展“春蕾计划”捐助渠道,扩大品牌效应。
  (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
  各级妇联组织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壮大,妇女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巩固。五年来,全市建立乡镇办事处、村妇女组织994 个,占应建数100%,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195 个,占应建数90.2 %,积极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妇委会,拓宽妇联工作领域,增强妇联工作的渗透力。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团体会员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统战联谊工作不断加强,扩大了妇联的社会交往,女领导干部联谊会、女知识分子联谊会、女企业家联谊会发挥积极作用,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一批年轻优秀的女干部走上妇女工作岗位,妇联干部的年龄、知识结构明显改善。目前,乡镇办事处妇联干部的平均年龄为37 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1% 以上。此外,妇联的阵地建设有新发展,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已纳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市、县(市、区)儿艺中心及幼稚园在改革创新中焕发出勃勃生机。
  近年来,宣城市妇女工作不断求实、求新、求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市妇联先后获得“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三八红旗集体”、“全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开展妇女工作的体会和思考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推动妇女工作的理论创新、思路创新和工作创新,妇女事业才有生命力;
  2、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妇女发展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引导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实现自身的发展,妇女事业才有创造力;
  3、坚持把提高妇女素质作为长期战略任务来抓,引导妇女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范围的社会参与中建功立业,妇女事业才有原动力;
  4、坚持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的根本宗旨,忠实地履行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基本职能,妇女事业才有凝聚力;
  5、坚持弘扬先进的性别文化,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优化妇女发展的大环境,构建起社会化的工作格局,妇女事业才有影响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妇女组织作用不明显。随着社会的转型、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以及思想观念的变化,村级妇女组织建设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传统的村级妇代会组织,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团结和动员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能力不强。一是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妇女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村两委干部认为妇女工作可有可无,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不大,因而不重视妇女组织建设,没有通过规范的程序建立健全组织,甚至是指定担任妇代会主任。少数乡镇分管领导对妇女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妇女工作未纳入乡镇考核,妇女工作的好坏不影响整个乡镇的考核,抓不抓无所谓。二是村妇代会的作用难以发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的经济意识不断增强,妇女组织是群众组织,不是发展生产的经济组织,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很多乡村采取了“三位一体”的做法(即“妇联主席、计生专干、妇幼保健员或办公室秘书”一人兼),由于兼职过多,基层妇联干部很难尽职尽力做好妇女工作。
  2、妇女的综合素质偏低。一方面受长期封闭的生产生活方式影响,妇女缺乏求知、进取、竞争、开放意识,思想偏于保守,自我发展意识薄弱,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弱。另一方面虽然妇女受教育程度逐年提高,但受大中专毕业就业难的影响,继续进行中、高等教育的人不多,整体素质不高,导致部分妇女文化素质偏低,正是由于科技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的缺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妇女在现代化建设中作用的发挥。
  3、妇女主动参政意识不强,受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影响,妇女主动参政意识还不强。一是妇女参政的客观环境不是很好,在社会事务管理活动中,男性远多于女性,看不起女性的现象仍存在,女性很难得到重用。二是主观上为了家庭、孩子,在权衡事业与家庭生活上,主动放弃了事业。
  4、妇联组织经费有限。由于经济欠发达,工作经费较少,很多工作难以开展。乡镇村一级妇联组织基本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
  5、妇女维权存在单纯保护受迫害、受虐待妇女权益的误区,不能扩展到像就业权、教育权、卫生保健权等更广阔的领域,缺少维权手段。
  6、《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部分条款在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性不强。
  7、工作没有抓手和载体,存在什么都想干、什么也干不好、做不精的情况。
  四、下步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中。
  2、建立妇女儿童纲要实施的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定期考核的办法,督促两个纲要目标的完成,推动妇女儿童纲要的实施。
  3、用项目支撑“三大主体”、“四项工程”,积极争取项目经费,做大做强项目,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4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一方面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安徽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和教育广大公民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广大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发挥出妇儿工委办执法监督作用。
  5、建议在开展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修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使章程更具有操作性,成为指导全国各级妇联工作的有力依据。(转载中国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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