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市仁化县地处粤北山区,人口22.6万,其中农村人口17万。2006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30.47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3.23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4.3亿元,是个山区农业县。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仁化县与全国各地一样,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积极开展建设新农村活动。在这场新农村建设的伟大活动中,农村妇女担当何种角色,发挥何种作用,县妇联带着这一问题走访了11个乡镇和街道,并印发专题问卷进行调查。从调查中了解到,农村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力量。 一、妇女在仁化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农村妇女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 仁化县农村经济收入主要是以种养为主,当地农民大多数依靠种植水稻、花生、蔬菜、水果、茶叶、毛竹、蚕桑和养殖黑山羊、三元杂交猪、三鸟等为生。在这些种养业中,农村妇女拿手农活占到80%以上,再加上农村妇女传承了吃苦耐劳的美德,所以在农田、山地,起早贪黑大多数是农村妇女的身影。 可以看出,农业生产者越来越女性化,农村妇女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建设的主力军,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 (二)农村妇女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主要推动者 乡风文明与日常生活世界构建的内容密切相关,如尊老爱幼、相夫教子、邻里和睦、敬业奉献、移风易俗以及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走访中了解到,不论是村干部,还是普通农民,无论是男还是女的,都认为在“乡风文明”建设中,主要的依靠力量是妇女。 近几年来仁化县的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各种创建活动,争创文明家庭,摒弃封建、愚昧的传统风俗,抵制赌博迷信等活动,她们热心社会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如高莲村,通过问卷和入村调查,我们了解到,在“乡风文明”成果建设中,无论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还是勤俭持家、邻里团结都得益于广大妇女对美德的传承与发扬。 (三)农村妇女在“村容整洁”建设中挑大梁 农村妇女历来有贤慧善良、勤俭持家的美德。受传统和习惯的影响,仁化县农村妇女积极参加村的改水、改厕、改路、改灶以及清理“脏、乱、差”等活动,在活动中显现出比男性更大的兴致和热情,比男性更乐于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施。如高联村每月定期两次村容村貌的清洁卫生,和平时村里的绿化活动,参加的村民95%以上的都是妇女。 (四)农村妇女是“管理民主”的重要力量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进步的影响,仁化县的农村妇女的主体意识正在逐步的唤醒,她们逐渐从家庭角色向社会角色转变。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许多农村妇女脱颖而出,她们学文化、学技术、学法律,成为村里致富带头人,并积极参政议政,参加村委班子竞选。女村官和女能手通过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和村民理事会等参与村务政务管理、反映妇女诉求,已成为农村民主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新农村建设中妇女面临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农村妇女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身素质、生活状况也得到了很大改善,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农村妇女的发展能力还比较低,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再立新功,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仍然偏低 仁化县妇女在自身努力及党政领导及社会各界的重视下,总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但总体而言,妇女素质离社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偏低。调查显示,农村妇女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0.2%,初中文化的占47.3%,高中及以上文化仅占12.5%,文化程度低于同龄男性水平。农村妇女大多数从事科技含量不高、品种单一的粗放型种养业。文化素质低下,束缚了妇女思想和才能的发展。 2、妇女的心理素质偏低。长期以来,因封建社会形成的“男尊女卑”观念,使妇女表现出主体意识不强,存在自卑、依赖、软弱、虚荣心等心理障碍,影响了妇女的进取性和竞争性。 3、女性的政治素质偏低。女性的科技文化素质、心理素质的偏低,带来了女性政治素质偏弱,相当一部分的女性自身政治权力的意识较为淡薄。在农村总体而言,基本上还处于“要我参政”而非“我要参政”的状态。大部分农村女性既缺乏竞争意识又缺乏竞争能力,因而其社会地位不高。 (二)农村妇女缺乏发展资金和科技资讯信息 调查显示,在发展生产中,妇女遇到的障碍,一是资金匮乏。资金上的困难,导致致富项目难以实施或达到预期效益,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农村妇女脱贫的障碍、致富的阻力;二是妇女获取信息渠道闭塞。农村妇女致富信息主要来源于“你种什么,我也种什么”、“别人赚钱了,咱也跟着干”,造成生产的盲目、被动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欠缺。 (三)侵犯妇女权益现象依然存在 部分村的出嫁女、离婚妇女及其子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继承权受到侵害。 部分农村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得不到有力的保护。许多离异妇女由于无法举证,在财产分割上处于弱势地位,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 家庭暴力现象还时有发生,歧视虐待生女孩的妇女、不赡养老年妇女等现象在农村依然存在。 三、对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发挥作用的几点思考 从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可看出,农村妇女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主要依靠力量,但在现实生活中农村妇女的发展能力还比较低下,这就严重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水平。为推动广大农村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创佳绩、作贡献,有必要从以下方面着手为她们的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条件,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 (一)要强力推进农村妇女事业进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关于农村发展的决策主流,真正将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通过制定具体的政策举措融入新农村建设之中。利用政府职能和手段,关注并改善农村妇女的生存现状,公开表明政府对务农妇女生产、生活、操持家务工作的全面肯定和褒奖。对农村务农妇女,特别是贫困地区妇女给予一定形式的经济扶持或政策奖励。 (二)要着重提高妇女素质,培养新型女农民。一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费的政策,特别是要切实解决女童失学、辍学问题,这是提高未来农村妇女素质的基础。政府可以通过增加教育投资,建立农村教育发展基金,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多种措施,保证女童特别是贫困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一定文化素质的人力资源。二是要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培训力度,采取各种适合农村妇女特点和生活习惯的方式,将实用农业技术知识、先进科学技术、市场经济常识、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全面提高农村妇女的素质。 (三)要加强农村妇女基层组织建设 。党委要合理搭建农村妇女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平台。一是重点选拔经济女能人、社会热心人进入镇、村级班子,培养妇女群众的代言人,促进农村妇女参与镇务、村务管理。二是发挥妇女基层组织的作用,使之建成为农村妇女交流、沟通的平台和农村妇女学习、成长的平台;三是突出妇女维权网络的作用。深化妇联维权工作的社会化程度,整合各类资源,唱响农村妇女新农村建设的主旋律。(转载中国妇女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