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文明岗”是激励广大妇女争先创优、树立行业文明新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凝聚、团结、教育、带领广大妇女建功立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巾帼文明岗”创建水平,更好地服务大临沂新临沂建设,山东省临沂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于近期对全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档案、搞测评等形式进行。 一、基本情况 从调查情况看,近年来全市的“巾帼文明岗”在创建领域、创建氛围、创建成效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总体上呈现出稳步推进的良好势头。 各部门领导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创建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巾帼文明岗”创建已在全市各行业中全面推开,从开始的窗口服务行业扩大到党政事业单位,从国有企业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民营企业,从城市单位走向乡村社区。覆盖全市教育、卫生、电信、税务、建筑、金融、交通等30多个行业和系统,有6万余名女职工参与了创建活动。各行业单位把创建活动做为促进岗位职工爱岗敬业、提升素质、创一流业绩、展巾帼风采,激活团队精神、增强岗位凝聚力、向心力的有效载体,参与热情非常高涨,创建氛围十分浓厚。 二、主要做法 1、加强规范管理。临沂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先后4次制定、修改下发了《临沂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了创建活动运行机制,加强对“巾帼文明岗”创建集体的指导、督查和考核,有效地促进了创建工作整体水平和综合效益的全面提升。各行业、各单位也把创建活动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评先树优中,在服务内容、日常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了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 2、注重提高职工素质。各级各行业单位把提高女职工素质作为“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根本着力点,注重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妇女人才的培养,注重为女职工成长成才搭建舞台。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城镇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3、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为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进村镇、进社区,进一步调动广大女职工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巾帼文明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城乡妇女发展资源的有效对接。为提高农村妇女整体素质,“巾帼文明岗”发出了“献文明岗爱心建农家女书屋”的倡议,协调省出版社购买了价值32万余元的农业种植、养殖、加工技术和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卫生保健、法律知识等各类图书近3万册,为联带村创建“农家女书屋”139个。目前这些“农家女书屋”都已启用。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调查过程中发现“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以重视和解决。 一是部分行业单位对“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个别单位存在功利思想,重荣誉的取得、轻荣誉的保持,创建活动还没有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 二是部分市场、新经济组织、企业等单位创建活动还不够广泛,创建活动内容还不够丰富,没有把创建活动与行业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巾帼文明岗”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岗创建制度不完善,缺少量化考核条款,操作性差;有的岗考核奖惩制度不到位,没有实现绩效挂钩,争创动力差;有的岗创建档案资料不够完善,迎查时生搬硬套其它单位的模式,缺乏真实性;岗位工作人员偶有发生服务质量不高、服务不够周到的现象。 四、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拓宽创建活动领域。广泛开展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的群众性竞赛活动,使活动延伸到女性集中的各行各业、街道社区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更广泛的领域,实现活动覆盖面的突破。 2、进一步加大创建活动宣传力度。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巾帼文明岗”创建的内涵、意义,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营造创建“巾帼文明岗”浓厚的氛围,扩大“巾帼文明岗”的社会影响力。 3、进一步规范创建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牢固树立“挂牌容易守牌难”的思想,把创建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议事日程,纳入本部门、本系统争先创优目标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要根据文明岗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岗的监督力度,对文明服务、制度管理好的文明岗适时推荐申报上级“巾帼文明岗”,对群众意见大、管理松散、问题多的岗位取消其“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并予以摘牌,有效维护文明岗的公信力。 4、进一步丰富创建活动的形式和内涵。针对各级各行业单位的实际,积极引导他们结合业务工作,不断创新活动思路,丰富活动形式和内涵,要把干事创业作为“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激励广大女职工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上来,汇聚到奉献社会、服务群众上来。要把提高岗位女职工的素质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始终,鼓励她们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提高适应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创建活力。(转载中国妇女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