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妇联的一项传统工作,也是各级妇联组织倾听妇女呼声,了解妇女愿望,反映妇女要求,广泛联系妇女群众,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和窗口。新时期妇联组织的信访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做好新时期的妇女信访工作,笔者认为,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大法律宣传,从源头上减少侵害妇女儿童案件 创造一个男女平等、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维护的社会环境,需要全民的共同努力,我们把普及法律意识做为一个工作重点,开展了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月等活动,2007年5月持续一个月到全县23个乡镇送法下乡,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开展以来,县妇联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宣传资料1万多份,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通过发放资料、法律咨询,让群众了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一个良好的执法守法氛围,从源头上制止了一部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 二、加强组织建设,形成三级维权网络 2007年,上半年县妇联接待信访件23 件,其中20 件来自基层农村妇女。如何将妇女的利益诉求在基层得到解决,成为当前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构建一个信访工作的社会化格局,需要县、乡、村三级联合,相互协调,要充分发挥乡镇妇联、村妇代会的作用,村级以妇代会为主,成立妇女维权小组,做好初信初访的处理。乡镇以妇联为中心,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等成立乡镇维权工作小组,解决协调一些在村级的解决困难的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乡镇无法解决的案件上报县妇联,由妇联进行协调解决。只有形成了一个网络齐全,逐级上报的信访网络,才能有效解决妇女的利益要求,减轻妇女上访的成本费用,让她们有困难能得到及时、有效帮助。 三、加强部门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的格局 帮助受害妇女有效解决问题,使上访妇女反映的问题有较为满意的答复,光靠妇联存在较大困难,这就需要妇联充分发挥“联”字优势,与公安、司法、法律及各相关单位联合起来,各司其职,共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出努力,共同帮助受害妇女,2007年我县接待的信访案件中,80%以上通过联系各部门、各单位共同进行协调解决,其中土桥黄艳球的离婚案件得到市妇联法律援助,法院在判决离婚时,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对无过错方进行了倾斜,有效维护了受害妇女的权益。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妇联信访队伍素质 新时期,妇女上访的问题涌现出了许多新的问题。给妇联干部的工作带来困难和挑战。妇联干部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质和政治敏感性,增强复杂问题的应对能力,运用现代化手段帮助上访妇女维权,较好地帮助受困妇女服务。 五、加强服务意识,培养妇联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 妇联干部要带着对妇女群众的深厚感情来做工作,许多上访妇女都是因为受了委屈,无处可诉才来到妇联。在接待中要做到热脸相迎,耐心体贴,常言道:“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言伤人六日寒”。 做为妇联信访工作者,要善于倾听,充分尊重当事人,让当事人能向对亲人一样把心里话说出来,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也是使当事的心理得到缓冲和宣泄,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桃源MHL转自湖南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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