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新晃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以来,十分重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并得到了县人大的大力支持,连续三年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情况纳入人大执法检查范畴。2007年7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再次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龙胜兰作的《新晃县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情况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两法”宣传活动,使全社会认识到,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培养现代化建设合格人才的战略举措,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坚持人以为本,共同营造关心、支持、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 二是要进一步贯彻实施“两法”,加大齐抓共管的工作力度。要理顺教育、文化、司法、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工作与管理关系,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和协调,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注重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及健康成长等问题,对涉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应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三是要整顿文化市场和网吧违规经营,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的社会生活环境。县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网吧、游戏机室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黑网吧、黑游戏机室,杜绝“以罚代法”、“以罚代管”的现象,并推进面向未成年人公益性上网场所“绿色网吧”、“阳光网吧”等的建设。 四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县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娱乐场所向未成年人开放,不断满足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的需求。 五要加大帮扶力度,开展助残、助学工作。县政府要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福利机构和救助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的作用,加大对贫困学生、残疾学生的帮扶工作,同时,每年要对热心助残、助学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共享蓝天”全国、全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送温暖、送亲情、送爱心活动。 (桃源MHL转自湖南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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