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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社会视野下“空巢”家庭养老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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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29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按照国际标准,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0%以上的社会为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有1.44亿之多,占社会总人口的11%,已经达到了联合国确定的老龄化社会的标准。而“空巢”老人作为老人中的特殊群体,数量和比例也在不断增长。如何使“空巢”家庭老人安享晚年,建立适应当今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本文以苏州市沧浪区妇联与苏州大学妇女发展研究中心关于《“空巢”老人权益保障》的调研课题为实证基础,以沧浪区为范例,立足苏州市本土实际,放眼全国,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试图对“空巢”家庭养老体系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可行意见。

一、当前“空巢”家庭养老状况分析

(一)本文社会调查所得的数据基础

本课题组2007年6月底开始对沧浪区双塔街道和葑门街道150户“空巢”家庭进行调查,其中丧偶独居的家庭占35%,女性明显多于男性,占72%。通过本次调查,笔者了解到:

1、经济状况 89.7%的“空巢”家庭收入来源主要是离退休金。6.7%的“空巢”家庭依靠低保和社会养老,其中女性占45.5%。3.6%的“空巢”家庭老人靠家庭其他成员赡养,其中女性占83.3%。家庭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占10%,800-1200元之间的占15%,1200-2000元的占17%,2000元以上的占57%,家庭月均收入达到1900元左右。87.1%的老人认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尽量节省一些钱留给子孙。依此收入水平看,近六成“空巢”家庭收入水平较高,收入在满足日常生活开支以外,仍有结余。一成的“空巢”家庭生活困难,入不敷出,且70%没有子女补贴。

2、健康状况 50.6%的“空巢”老人身体健康状况正常,29.3%的老人健康状况较好或很好,20.1%的老人身体较差或很差。生活基本/完全可以自理的老人占88.7%,而部分不能/完全不能自理的仅占11.3%。52%的“空巢”家庭的家务是由夫妻二人共同打理的,妻子自己打理的占24%,选择雇佣保姆或钟点工打理的占15%。

3、精神生活及休闲状况 46%的老人通过个人运动来增强体质,39%的老人以参加社区活动为主要休闲方式,15%的老人选择上老年大学丰富生活,另外还有些老人经常逛公园、游园林、帮子女带小孩、在家里看看电视、书报,下棋或者搓搓麻将,养些花鸟来调剂生活。

4、养老方面 六成的“空巢”老人选择居家自养,选择敬老院(或老年公寓)以及与子女同住的各占两成。当前造成“空巢”的原因中,子女全部出国或在外地工作的占25%,因工作及习惯不同等原因不与儿女同住而空巢的老人家庭占65%。“空巢”家庭老人绝大多数觉得健康是第一位的,其次是经济保障、生活服务,最后才是精神慰藉。九成以上的老人认为,当前社会看病难、吃药贵、医患关系紧张。66%的老人在突发紧急情况下(如突发疾病等)的求助方式是通知亲朋,选择邻居和社区急救中心的占43%。50%的老人对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机制评价一般。

总的来看,沧浪区的“空巢家庭”经济条件整体上达到中等水平,使他们具备了经济独立的条件。四成以上的“空巢”老人同意在必要时可以适当雇佣保姆/钟点工,为他们做饭、购买生活用品、打理家务等,从而在得到相应照料的同时也减轻了家务上的负担;在医疗上,沧浪区的老人均享有医疗保险,基本解决了日常看病吃药的经费问题;80%的子女能够经常问候、回家探望父母,使老人们相对减少孤独感;在社区服务方面,97%的老人认为社区的各项活动让他们的生活更有乐趣。显然,在构建幸福和谐社区的目标指引下,沧浪区政府老龄化家庭的养老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走在全国前列。“空巢”老人们无论在休闲娱乐或是生活中出现困难时都与社区紧密结合,生活于社区、休闲于社区、服务于社区、求助于社区,这种观念正在逐步形成,良好的基础已经建立。

(二)与西方养老现状之比较分析

西方发达国家养老机制的构建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它山之石可以借鉴。但我们有必要从理论上进行比较区分,以便今后取其所长,补我之短,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有益经验。

1、老年人的经济来源

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普遍由过去传统的家庭养老逐步过渡到社会养老,现在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完全建立。在那里,几乎全部老人都可以领取养老金,其养老的第一经济来源是社会保险收入,子女对父母的经济援助并不多见,而且老年父母在态度上也反对接受现金援助。

我国与西方社会存在一定差异。上述抽样调查中显示,“空巢”老人家庭收入来源主要是离退休金,少量依靠低保社会养老、家庭其他成员赡养和子女补贴。

2、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

在西方社会家务劳动已经商品化,社会化养老中的各种照顾和支助性服务需求很大程度上依赖社会来完成。欧美发达国家都强调社区支持,即以社区为基础提供正式服务特别是上门服务来增强老人在家里的生活能力。如美国实施的“社会服务街区补助计划”(The Social Services Block Grant Program)即力图在各州帮助和支持老年人在家里有能力独立生活。该计划为老年人提供了较多的服务项目,主要有家政服务、家庭杂务、交通运输、供给膳食等。所有居家老人都能获得这样的服务。

目前我国社会现实决定了对老年人的各种照顾和服务绝大部分仍然是在家庭范围内完成或由家庭提供的,社区服务系统尚不发达。调查显示,大部分 “空巢”老人独自完成家务的打理,少数自雇钟点工/保姆。

3、养老的文化差异导致居住方式的不同。

“孝”与友爱是中西方文化在处理亲子关系之道上的重要差异。在西方受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和家族观念淡漠,友爱责任是建立在相互作用的基础上的。而且,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更多的是感情上的联系,美国法律甚至没有规定子女供养父母的经济责任,子女成年后离开父母生活自立,年老父母则由政府负责供养。欧美社会强调个人应当在尽量少地依赖他人帮助的情况下独立生存的价值观,老年人愿意独立居住、不与成年子女生活在一起。因此,老年家庭“空巢”和老年人独居是相当普遍的现象,真正去养老机构养老的只占少数。据不完全统计,美国老人95%在家养老,荷兰为91.4%,日本是96.9%,菲律宾居家养老的比例为83%,新加坡为94%,泰国为87%,越南为94%,印度尼西亚为84%,马来西亚为88%。

“孝”一直为我国文化所强调。父母承担了对子女的抚育义务,子女也相应地承担赡养年老父母的义务。在我国,对家庭养老的责任不仅是道德上所提倡的,而且在法律上也有明确要求。与此同时,子女成年后父母的责任也没有结束。父母自始至终都有教育子女的权利。在我国尊老敬老的“孝”文化的背景下,随着“空巢率”的不断提高,儿女绕膝养老已经不再必然。这种观念与现实的冲突,让老年人不得不面临空巢的莫大寂寞与空虚,最终影响到身心健康。

二 “空巢”家庭养老存在的问题

1、医疗保障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沧浪区设有部分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但老人们鉴于其设施不全、医护力量不足、医护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对其医疗水平不太信任等原因,一般在生病时,宁愿舍近求远涌向大医院去排长队。重要的是,在目前医疗保险现收现付制度下,没有专门建立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机制,难以应付人口快速老龄化的需要以及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发病率必然上升,当前“看病难、吃药贵”使得很多老人只能从本不宽裕的生活来源中尽量节约出看病吃药的钱来,现有的医疗保险可用额度不足以完全支付医疗保健的费用,从而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

2、机构养老不受老年人青睐。

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家庭的基本功能也在悄然发生变化,部分功能逐步向社会转移,最明显的就是对老人的赡养。但老年公寓、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并不受老年人青睐。在上述调查显示的选择养老机构作为养老场所的20% “空巢”老人中,又有大部分老人是不得已而为之。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大多数养老机构及其设施条件较差,服务不够健全;其次,养老机构收费偏高,超过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范围;再次,养老机构让老年人没有“家”的感觉,因为那里不存在习惯中的家庭生活状态,更没有亲情的交融;最后,长期居住在养老机构受照顾容易使老年人丧失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

3、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老人们无论是健康状况还是自理能力都将面临衰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子女们为寻求更好的出路而出国或去外地工作的越来越多,或者因工作繁忙和压力较大致使同住一个城市的子女无暇照顾老年的父母。中国传统的“和”文化,强调彼此的依赖与合作。老人辛辛苦苦培育成人的儿女不在身边陪伴,甚至有时候会出现老人病倒家中无人问津。这些变化都使得家庭内部的养老支持力弱化、养老资源减少正在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社会问题。

4、关照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满足“空巢”老人需求的社区服务系统不尽完善。

在调查中,绝大多数的“空巢”老人对社区活动表示满意,但是在另一方面,许多老人家庭需要社区提供家政一类的上门服务、购买生活用品的日常服务和发生特殊情况时的应急呼叫服务,而目前偶尔能够提供这些服务的,主要还是靠邻里互助和社区居委会的热心帮助。这表明社区在生活服务等其他方面的组织、制度、设施上仍存在一定的不足。

三、完善“空巢”家庭养老体系的几点建议

1、加快完善养老保障制度。

(1)加大养老保障的资金投入。

虽然调查中显示沧浪区的老人均享有医疗保险,但很多老人享有的保险额度是不够支撑他们的医疗费用的。当前的低保水平较低,就苏州市的消费水平来看,对享受低保的“空巢家庭”来说,低保的金额无法满足日常的经济需求。因此,政府部门亟需加大养老保障的资金投入,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水平,降低享受低保的标准,提高低保的金额,为那些在贫困线上挣扎的老人们提供安享晚年的经济保障。

(2)大力发展社区医疗服务,使老年人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

目前,在我国城镇,医疗机构依然难以满足广大居民的需求,尤其是设施良好的综合医院,始终人满为患。由于社区医疗服务普遍薄弱,老人(尤其是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到医院看病十分不便。因此,提高广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水平,使老年人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十分必要。实现“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方便老人就医,节约医疗费用,减轻医院压力,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服务效率。

(3)从现收现付制向个人账户制度转变

由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相应的各项制度如工资、物价、劳动力以及社会现实都有所变化,原来的现收现付制养老金模式难以为继。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世界上一些国家纷纷进行改革,我国也正从现收现付制向个人账户制度转变。目前的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由于两者的资金是融通的,社会统筹基金向个人账户透支,使个人账户成为一定程度的空账。笔者认为,应当适当降低当前 11%的个人账户幅度,不允许社会统筹基金向个人账户透支,真正把个人账户作实,从而在未来发挥出抵御人口老龄化的功能。

当前中国要建设和谐社会,城市要建设幸福、和谐社区,面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凸显,为保持社会的稳定,应当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尤其是社区服务体系中加大资金投入。

2、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建立社区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居家养老是多数老年人安度晚年的主要方式,是东西方老人的共性选择。社区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服务体系,是指老年人居家养老,所在社区向其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服务(尤其是上门服务),从而提高老年人的居家自养能力的一套服务体系。在沧浪区首创居家养老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建议社区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1)医疗保健服务系统。为“空巢”老人提供送医送药、体检、康复护理、心理疏导、健康跟踪及保健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包括对身体状况较差及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日间护理等;

(2)家政服务系统。到“空巢”老人家中提供各种家政服务,例如给他们做(送)饭、个人清洁、打理家务、代购生活用品、维修等;

(3)社区休闲服务系统。这是集文体、教育、社交与日常生活辅助于一体的服务场所。社区中心除了为老人提供各种娱乐运动设施和开展一般性的文体活动外,还提供个人辅导及老年教育(比如举办老人退休讲座、养生保健讲座、养老权益的法律权益维护咨询等)、设立护老者组织及义工小组等;

(4)紧急援助服务系统。主要是开通24小时服务专线,并建立事故预警系统,以便及时发现并紧急处理老人遭遇的各种意外生活事故。

建立该服务系统要注意两点:一是收费保持在低水平上,这是其长久存在的生命力,因此服务的提供者应多用退休人员、下岗家庭妇女、志愿者等。调查中了解到有83%的“空巢”老人愿意在社区做些力所能及的义务/有偿服务。调动老年人自身的力量,达到双赢。二是强调“邻里情”,倡导守望互助邻里风尚,营造社区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提高“空巢老人”的幸福感。

3、大力宣传倡导并督促子女给予父母精神慰藉。

沧浪区空巢老人的物质生活水平较高,改善他们的精神生活尤为凸显。虽然调查中老人们似乎忽视了精神慰藉的重要性,其实那只说明我们的老人保障机制还处于较低水平,医疗、经济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享受天伦之乐,膝下儿孙满堂是老人最盼望的。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孝”字美德,呼吁儿女们常回家看看,常打电话聊聊,尽可能地给予父母们精神慰藉,让他们心有所属。也要通过讲座和谈心等方式,引导“空巢”老人关爱自己,建立有规律的生活。

4、设立针对老年妇女的专门社会保障制度。

因为本论文课题组成人员的特殊性,课题调研中,我们注重发现“空巢”家庭老人中老龄妇女的权益保障问题。前述调查数据表明,老年独居、生活困难的低保户中,女性占了大部分。因为妇女的平均寿命高于男性,生理特点决定60岁后男性衰老速度快于女性,在“空巢”家庭中,女性老年人多于男性,而且多数承担着照顾男性老年人的重任。晚年生活中,她们的作用明显普遍大于男性。加之目前男女在劳动就业和经济收入上仍不能实现平等,女性处于劣势地位,致使她们成为老龄人口中尤为值得关注的群体。

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做了相应规定以保障老年妇女的权益。瑞典实行“妻子津贴计划”,即规定退休者的妻子年龄达到60岁以上、自己没有退休金的,可以领取“妻子津贴补助” ;法国对于有退休金者的遗孀、离婚或被遗弃的妻子,凡符合家庭经济调查所规定的条件者,可领取受保人退休金的50%作为抚恤金,并有最低标准线的规定,当配偶没有正式工作时,对有退休金者的退休金标准给以相应的提高 ;日本于20世纪80年代确立了妇女独立的年金权,把国民年金的适用范围扩大到被雇用者的妻子,同时妻子在无工作时可以领取厚生年金(对企业雇员建立的养老金)中的基础年金。另外,在国民年金制度计划中,设立了寡妇年金和母子年金的种类,以保障老年妇女的经济收入。 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调查结果看来,我们建立针对老年妇女的专门社会保障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是以苏州市沧浪区为范例所做的研究,对于“空巢”家庭养老问题,沧浪区的状况处于苏州市较好水平,而苏州市的政府措施、社区工作等方面又走在全国前列。纵观全国,“空巢”家庭养老体系的理论与实践,还大有可作为之处。由于时间及篇幅所限,本文的研究仅供参考。 (桃源MHL转自江苏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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