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两性和谐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加快亭湖振兴、实现跨越发展、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
近几年来,亭湖区委、区政府一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抢抓机遇快发展,争先苏中城市区”的进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的生存与发展,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区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妇女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参与范围和女性的参政议政比例明显提高。全区女干部占同级干部总数的比例逐年提升,目前全区有科级女干部98人,占同级干部的18.5%,比2000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区四套班子中已配备女干部8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25.8%,比2000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
二是对妇女的教育培训成效显著。九年制义务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女童入学率、城乡妇女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普遍开花。
三是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取得明显成效。拓宽了妇女就业创业的渠道,各界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大显身手,涌现出一大批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创业标兵”等优秀典型。
四是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镇、街道均建起家庭暴力投诉站,实现了反家庭暴力工作网格化,家庭暴力、歧视女童等丑恶现象得到扼制,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权益成为共识。
亭湖区是全市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也是盐城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亭湖的发展关系到盐城的发展,亭湖的形象代表着盐城的形象,亭湖妇女事业的进步与发展责任重大。为此,我们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大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力度,在实现跨越发展、构建和谐亭湖的进程中推动妇女的进步与发展。
一、营造妇女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从源头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立足源头,从讲政治的高度,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自觉把男女平等作为制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基本原则,在指导思想、政策层面、制度安排上,逐步建立完善有利于妇女发展进步的机制,使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具体化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性别平等政策。着力提高女性参政议政比例,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不断丰富、充实女后备干部人才库,为女干部成长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发挥广大妇女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妇女维权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妇女维权的社会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二、保障妇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从基础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继续关注妇女整体素质的提高,帮助广大妇女掌握更多更好的符合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先进理念、科学技术、实用技能和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让妇女在广泛接受教育、主动参与实践的过程中提升自我素质,展示时代风采,赢得社会尊重。积极为广大妇女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抓好城乡妇女就业技能培训,提供资金、信息、师资等方面的支持,特别要加大对创业女性的培训引导,不断增强妇女的创业本领,提升妇女参与发展和参与竞争的能力。定期举办女干部和妇联干部培训班,分期分批选派女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学习,不断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深化爱心育苗工程、巾帼扶贫工程,大力实施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继续开展“爱心妈妈”社会助学活动,倡导全社会爱心资助春蕾女童,保证适龄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帮助成绩优异的贫困女生向更高层次的教育学习领域迈进。
三、构建妇女施展才华的平台,从根本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妇女中蕴藏着巨大的创造活力,构建广大妇女施展才华的广阔平台,集聚妇女的创造活力将会有力地推动亭湖“两个率先”目标的早日实现。当前,在推动妇女发展、构建和谐亭湖中,必须把鼓励、支持妇女创业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整合社会资源,拓宽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渠道,切实帮助妇女各尽其能、各展其才、各得其所。从资金、技能、岗位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为妇女就业创业创造更多机会,不断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层次,扩大自身发展的空间和领域。激发广大妇女的创造力,鼓励引导她们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创大业、创伟业,为亭湖的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充分发挥妇女的性别优势,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引领妇女争做加快发展的参与者、传统美德的传承者、时代精神的先行者、社会文明的传播者,促进妇女以自身的文明进步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
四、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从组织保证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妇女工作,加强和改善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在妇女群众中的影响力、凝聚力。认真研究妇女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定期听取汇报和研究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解决妇女工作中的新矛盾、新问题,支持妇联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党政中心工作和各项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延伸党的工作手臂,进一步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固本强基工程,明确党建带妇建的基本原则,真正做到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增强党在妇女群众中的凝聚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妇女工作,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及各行业妇女先进典型和事迹,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组织、人事、劳动等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密切配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妇女、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桃源MHL转自江苏妇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