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是社会资源兼容共生、社会结构合理匀称、社会行为规范有序、社会运筹科学得当的社会。近年来,吴江市妇联围绕建设和谐社会主题,积极发挥组织职能,参与协调各种社会关系,为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建立社会管理新机制与新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吴江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现状分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应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各尽其能、各司其职、优势互补、良性互动、通力合作地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治理,应是男女两性平等参与、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共享成果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妇女及妇女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地位与参与程度,是衡量两性和谐发展的主要标尺。
吴江市是江苏省南大门,地处苏浙沪交汇的长三角中心腹地,东靠上海,南接浙江,西临太湖,北依苏州,共139.31万人,其中户籍总人口78.31万人(女性39.4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50.31%),外来登记人口61万人。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妇女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妇女的“半边天”作用,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妇联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群众组织,在培训妇女、引导妇女、凝聚妇女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吴江市妇联进一步找准工作定位,特别围绕“乡风文明”主题,深入镇、村、社区进行调研,积极组织引导广大妇女投身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去,被评为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先进妇联组织。
(一)构筑宣传格局,营造文明乡风良好氛围
我们结合全市家庭的文化需求,不断扩大组织宣传广度和深度,促进形成积极向上的家庭文化氛围。
积极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和落实。06年,我们围绕全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针对不同群体召开座谈会,并发放了575份调查问卷。根据调研现实状况,市委及时出台了《中共吴江市委关于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加快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意见》。为吴江乡风文明的建设构筑了良好的大环境,同时也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
在妇女群体中大力宣传“四自”精神。在农村,借助妇女思想文化阵地??65个妇女读书会以及各类文艺团体,大力开展了农村妇女读书、妇女健身、娱乐等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活动,如盛泽镇渔业村的妇女康乐队成立以来,村里的风气明显好转。在社区,深入展开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各级妇女组织自觉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和谐家庭建设相结合,争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
努力激发广大妇女参政、议政热情。长期以来,农村妇女的活动领域局限在田间、灶头,视野狭窄,近年来,市妇联强化村妇代会组织、制度和阵地建设,不断提高村“两委”中的女性比例,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中至少有1名女性领导;村妇女组织健全,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作用明显;同时,发挥好现有的农村女干部的作用,每年都召开女村支部书记座谈会,倾听她们的心声。今年,我们又联合吴江电视台“星期天大家谈”栏目制作了《咱们的女村官》等节目,宣传全市9位女村支书在新农村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激发广大妇女的参政议政热情。
(二)创新活动载体,创建文明和谐新农家
各级妇联组织紧紧抓住在家庭领域中的工作优势,创新家庭美德及家庭文化创建活动载体,以“争当新女性、共建新家园”为主题,以打造文明整洁新农家为目标,组织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文明新农家创建活动。
一是道德进家促家和,创和美之家。为进一步提高家庭成员的文明意识和道德伦理观念,近年来,市妇联在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美德在农家”活动和“百名孝儿女寻访”活动。“美德在农家”最初在吴江开展时,着眼于提高妇女素质、思想的活动比较多。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妇联根据实际需要,联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美德在农家 农保惠万家”主题活动,将美德教育与推广农保的实际工作结合了起来。主题活动现场会、全面发动和摸底调查工作、家庭美德建设骨干培训、《农民素质教育读本》学习、动员好媳妇们买份农保送公婆等系列活动的进行,为市委市政府有效推行实施农村保障政策起到了积极地推进作用,特别是对新政策不了解的群众起到了宣传教育作用,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了实处,不仅解决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也倡导了敬老爱老的家庭美德,有效地推动了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吴江市百名孝儿女寻访活动”则是把活动的形式定位在寻访,既寻访我们吴江的孝儿孝女,也寻访不孝的不和谐现象,引发广大群众对“孝”字进行辨析与自问。活动分成了倡孝、访孝、议孝和评孝四个阶段。由06年评选出的“五十佳母亲”代表发起“争做吴江孝儿女”倡议。随后寻访活动推进会、挖掘典型、评选先进、宣传先进等活动的开展,为吴江市广大家庭树立良好的家风、民风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中国妇女报上开展了《汉通杯-今天我们如何做孝儿女》征文讨论活动,吴江日报上推出了《新闻沙龙-当今我们如何做孝儿女》报道,吴江电视台做了五期有关孝儿女的《星期天大家谈》栏目。2006年重阳节,我们隆重表彰了105名孝顺儿女,并制作了3000份专题宣传册。
二是科技进家促家富,创技能之家。各级妇女组织坚持把提高新型女农民的综合素质,作为推动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提高了农村妇女的发展能力,涌现出了全国“三八红旗手”王春花、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提名奖”沈红英等巾帼创业排头兵。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送信息、送技术、送服务”活动,一大批农村妇女活跃于创业领域,念活了创业致富经。以“增加农民就业创业、培育新型女农民、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双学双比”活动,使得一个个技术协会(横扇镇的羊毛衫女性行业协会和七都镇的太湖湖羊协会)和特色品牌(震泽镇的巾帼科技养蚕项目)相继而生。新增就业岗位10000多个,转移农村富余女劳动力5000多名,累计培训农村生产女能手5万多人。同时还通过建立“专家进大户、大户带农户、农户帮农户”的技术指导网络,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共辐射指导农户10万多户,努力引导广大农村妇女成为学习型、知识型、创造型的新型女农民。今年还尝试开展“巾帼示范村”创评和“百岗助百村 共建新农村”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巾帼示范村的创建,以乡风文明来看农家、议农家、评农家,以巾帼示范村的创评和“岗村共建”促进村镇的和谐发展。
二、基层妇联组织进行公共事务管理的制约因素
在现行的体制框架下,基层妇联组织为了正确地履行基本职能,尽其所能,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因现实社会客观条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妇联履行其基本职能的原有优势也已在发生变化。
计划经济体制下,党和政府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最重要的主体,作为政治性社会团体的妇联组织,其机构设置、管理方式,也基本类同于行政管理部门。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级妇联组织实际上是在以行政管理部门的身份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而且,在计划经济时代,个人不同的才智特征已被社会平等、平均的运行规则所磨平,这就为妇联组织顺利履行其基本职能提供了现实的客观条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进入转型期,妇女原本享有的社会地位和各种权利的保证,已在利益驱动的经济社会中逐渐失落,妇女群体在经济社会中的各种不利因素和被动地位也充分暴露出来,无论是在社会政治参与、劳动就业,还是在婚姻家庭,妇女的各种权益保障问题正逐渐呈上升趋势。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之有效的行政参与和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现实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需要,妇联自身的组织架构、服务功能和参与方式也已面临着重大挑战。主要体现在:首先,从妇联自身的组织架构来看,还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特征。本属社会团体的妇联组织,还在担负政府行政部门相关职责,致使某些政府职能部门的失位与缺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自身的机制创新与应有功能的发挥。第二,从妇联的参与方式来看,实际上还是以行政参与为主,社会参与为辅,真正进入决策参与的层面力量还很有限。
以我市乡风文明建设为例,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各地乡风文明建设发展不平衡。经济较发达的镇妇女素质较高,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也较高,成效也较为明显,反之亦然。二是农村乡风文明建设覆盖面不广。在各类活动开展和推进中,参加人员多为农村妇女骨干,更多的是旁观者。三是妇联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手段有限。妇联工作经费不足,人手紧缺,往往只能选择性的开展工作,难以顾及全面。
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基层妇联组织要真正发挥代表妇女权益的非政府组织应该具有的组织、监督和教育等功能,就必须更新理念,拓宽思路,建立新机制,创出新模式,为构建一个以政府为核心主体的、各种非政府公共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各方优势互补、良性互动、通力合作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系,而进行必要的变革,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对策与建议
妇女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广度与深度,即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与和谐状态。基层妇联组织只有广泛而深入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才能真正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通过调研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首先,妇联组织应更新理念,转变观念,准确定位,理顺关系,完善架构。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经济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人民群众的利益主体和需求日趣多样化,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各种群众性自治组织大量涌现,要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就必须建立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各尽其能、各司其职、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妇联作为党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应在机构设置和组织体系上努力摆脱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社不分”状况,理顺与各政府部门的关系,以能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自主性与灵活性,根据社会群众团体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具有的非政府的职能开展工作。
第二,妇联组织应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作为自上而下的非政府组织,妇联拥有丰富的组织资源、人才资源、政策资源和群众资源,这正是妇联的资源优势之所在。妇联应以推动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政策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积极参政议政,努力提升参与层面,拓展参与渠道,创新参与方式,以增强妇女对决策过程和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在开展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目前女性在就业再就业、劳动保护、城市拆迁和农村征地权益受损、家庭暴力等问题方面,提出相应的思路与方案,努力促进人大、政府制定和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三,妇联组织应加强自身的组织服务功能,扩大网络覆盖面和工作渗透力。目前,妇女在社会构成、职业分布等方面已呈现出多元化、多层化的特点,妇联组织应在现有的纵向组织体系基础之上,与各类自下而上的妇女组织横向构建合作型组织网络,形成以妇联为核心的,与其他各类妇女组织平等互助的合作型的组织网络体系,要大力发展壮大外围组织即:各种行业协会、柔性妇女组织和妇女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志愿者的作用,把他们努力发展成为妇联工作的有效力量。同时,妇联应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各类培训,以增强广大女性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与能力。
第四,妇联组织应积极探索和建立工作任务项目化运作机制,开创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新模式。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是一个大课题,涉及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尤其是伴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的转型,妇女问题更为复杂多样,因此,建立科学的工作运作机制已是刻不容缓。探索和建立项目化运作机制:首先,须从项目的立项、规划、实施到评估以及全程的监督,设计一套严密的程序,同时要确保资金到位、专业人员配套。其次,是要建立项目承接机制,通过承接政府项目实现自我发展。妇联应深化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项目合作,主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再次,要完善项目合作机制,对于政府委托的项目,妇联组织可以单独组织实施,也可以与其他社团和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联合组织实施,建立互惠双赢的合作模式。同时,可吸纳一批志愿者融入到妇女发展项目的实施和研究中,充分利用经济、法律、行政、项目等手段,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主体的多样化,政府和社会的分工合作与共同治理,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在新的形势下,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积极拓展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空间,是妇联组织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促进构建人人共享的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桃源MHL转自江苏妇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