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东营市四次党代会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最近,东营市妇联抽出专门人员,以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走访等形式,对当前妇女组织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对新形势下妇女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了“再思考、再认识”。有关情况调研情况如下: 一、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开展科技培训和服务,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1、整合资源,强化科技培训。将农村妇女科技培训纳入了全市千村万户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行政府统筹决策,先后争取扶持培训资金50万元,为农村妇女科技培训提供了组织保障和资金支持。借助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培训网络,开通了全市农村妇女科技致富远程教育网络,并与东营市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妇女科技致富远程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农村远程教育培训网络方便、快捷、灵活的优势,满足不同妇女群体的需要。到目前,全市已组织培训8740余次,培训妇女18.4万余人次。 2、丰富形式,强化科技服务。东营市妇联成立了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县区、乡镇成立了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站、点),常年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女子农函校、科技指导中心(站、点)的作用,举办培训班,推广农业新技术。各乡镇、村妇女组织按照当地农村妇女的需求,开设电脑操作、家政服务、缝纫、种植养殖等专业技能特色班,加强了农村妇女的技能培训。 3、培树典型,强化示范带动。通过建立“三八”示范基地、培养巾帼带头人等形式,为农村妇女学习运用农业实用技术搭建平台,树立榜样,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的科技致富能力。 (二)推动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转移,帮助农村妇女增收 一是健全了信息网络。东营市妇联确定了县、乡、村三级城乡妇女创业就业信息员,将东营市三县两区950个重点村居的妇代会主任吸收到信息员队伍中来,形成了全市农村妇女创业就业信息组织网络。二是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市妇联从帮助妇女更新创业理念入手,先后组织妇女创业带头人到乌鲁木齐、温州、滨洲、东营区胜利工业园等地进行考察,学习了企业经营管理知识;邀请资深导师举行了“相约成功”研讨会,增强了巾帼带头人的创业能力;举办了“万名妇女义乌行”创业实践活动,帮助妇女了解和掌握市场基本情况,学习创业经验,增强了广大妇女自主创业的信心和本领。三是积极为妇女就业牵线搭桥。东营市妇联成立了“东营市妇女就业服务中心”,已连续三年与黄河口人才市场、新世纪人才市场联合举办庆“三八”女性人才专场招聘会。垦利县妇联依托“138” 家政服务中心,实施“垦利妇女劳务输出大行动”,安置就业妇女84人,其中向外省输送34人。 (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一是维护妇女的民主参与权。1.通过领导协调、宣传引导、下基层督导等措施,推进女性进“两委”,推动妇女参与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东营市妇联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解决农村妇代会主任报酬的请示》,与东营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农村女党员工作的意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积极争取相关问题的解决。2.维护妇女的健康权。为保障农村妇女的生殖健康,与市卫生局联合争取市政府将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两病普查纳入了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东营市财政拿出资金350万元,对全市13.7万名35—49岁的农村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免费“两病”筛查,对妇女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提高疾病治愈率提供了重要的帮助。此项工作得到了全国抗癌协会和全国百万妇女乳腺普查工程办公室领导的高度评价。3.维护农村女童受教育权。深入实施“春蕾计划”救助活动,去年组织召开了实施“春蕾计划”十周年总结表彰大会,制作了《十年“春蕾”百年感动》专题片,进行深入广泛宣传,掀起了新一轮“春蕾计划”救助活动高潮。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妇女组织筹集救助资金15万元,救助留守儿童、贫困女童800余名。各县区妇联也纷纷组织开展了“代理妈妈”、“关注留守儿童”等活动,切实解决特殊儿童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等问题。为加强春蕾女童的后续教育,实施了“春蕾计划—技能扶贫工程”。市妇联协调相关企业出资,市技术学院承训,对“春蕾计划”受资助者和贫困家庭大龄女童进行免费培训,考核合格统一颁发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验印的技校毕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由企业负责安排工作。现已有80名贫困女青年在技术学院就读。 4.维护弱势妇女参与发展的权力。在全市组织实施了“贫困母亲救助行动”,东营区妇联、河口区妇联组织全区科级以上女干部对165名贫困母亲实施结对救助,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动作用,把救助活动推向深入。与市残联联合开展了科技助残活动,争取40万元扶持资金,帮助全市130名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妇女发展庭院经济,实现脱贫致富。组织开展了“城乡联动,共建新农村”活动,组织市直、县区直妇委会与农村妇代会进行结对帮扶,促进人才、项目、资金等资源向农村妇女倾斜,已结成共建对子210对。组织受各级表彰的科技致富女能手对农村贫困妇女进行科技帮带,实现共同致富。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垦利镇滨海种鸡养殖场场长程美秀,与14名贫困妇女结成帮扶对子,免费提供鸡苗,定期进行技术指导,让她们熟练掌握了肉食鸡养殖技术,基本实现了脱贫。 (四)深入开展三项活动,推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深化巾帼文明队建设,促进乡风文明。各级妇女组织不断完善巾帼文明队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巾帼文明队引导、教育和服务作用,广泛开展了科普宣传、健身娱乐、敬老扶弱等活动,推广普及科学文化及法律知识,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让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走进千家万户,提高了农村妇女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 2、深化“净化居室、美化庭院”活动,促进村容整洁。市妇联制定了“净化居室、美化庭院”活动评比标准,各县区妇联制作了评比标准牌3.4万块,发放到小康文明创建村的每个家庭,并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开展了根治“三堆”、卫生集中整治、“巾帼环保行”等活动,带领妇女群众从自身做起,科学条理的收拾自家居室,推行畜禽圈养,自觉清扫街道,促进了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 3、深化“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促进家庭和谐。各级妇女组织积极探索“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机制,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发挥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引导带动作用。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方法上求严,数量上求精,严格按照各户认星、小组评星、两委定星的评定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把关;按自评榜、互评榜、命名榜“三榜”定星,公开上墙,增强公开透明度;建立家庭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星级复查,及时加星、减星。以规划、运行、考核管理三个环节为主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 同时,开展了“零家庭暴力村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遏制家庭暴力。到去年底,全市评选表彰“平安家庭”1800户,已有6个村居被评为省级“零家庭暴力村居”,70个村居被评为市级“零家庭暴力村居”;开展了“美德在农家”、“万名妇女学礼仪”、“廉政文化进家庭”等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开展了“学习型家庭”、“环保家庭”、“节约型家庭”等特色家庭和“好媳妇”、“好婆婆”、“敬老好儿女”等优秀家庭角色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广大妇女及家庭的文明程度。 (五)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提高妇女组织带领妇女建设新农村能力 根据形势需要和农村妇女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妇女组织建设的有效途经和方法。 一是加强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妇女组织建设。联合东营市经贸委、市工商联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的意见》,推动了农村新经济领域妇女组织建设。如村企合一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广饶县稻庄镇西水村和东营区东赵居委会均成立了村(居)妇联,实现了传统基层妇女组织与新经济领域妇女组织的有机统一。 二是加强了基层妇女组织示范点建设。下发了《关于创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示范点的意见》,以提高基层妇女组织的发展能力和妇女干部素质为突破口,培育100个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样板。目前,对已达标的30个基层妇女组织进行了命名。 三是建立了代表联系制度。2005年1月制定了下发了《东营市妇联常委、执委工作制度》和《东营市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制度》,建立起了妇联组织、常委、执委、代表之间的多渠道、多方向、全方位的联系沟通网络,实现了各界妇女优势互补,增强了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的组织带动能力,为引领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农村妇女自身发展能力较弱。因受思想观念、文化水平、组织化程度等因素影响,农村妇女发展处于弱势,农村妇女综合素质、文明程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女性进“两委”比例偏低,农村妇女参与民主管理的程度低。东营市1775个行政村中,有145个村支部中有女性,占8.2 %; 198个村委会中有女性,占11.2%。农村妇女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65%以上,偏低的女性进“两委”比例,使农村妇女在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建设中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农村妇女干部工作条件较差。一是妇代会主任兼职过多。全市有1565名村妇代会主任兼任其他职务,占总数的87.2%。妇代会主任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精力不够。二是妇代会主任经济待遇低。经过详细调查,全市有72.8%的村妇代会主任没有专项报酬。在有专项报酬的488人中,年报酬500元以下的384人,占获得报酬人数的78.7%。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她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妇女组织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市、县、乡、村妇女组织活动经费基本上靠临时争取,因缺乏有效的经济支撑,开展活动资金不足,特别是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的评比、表彰、奖励等方面缺乏资金扶持,使农村妇女工作的开展受到很大限制。 存在以上上的原因:一是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各界对妇联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妇女工作“地位崇高、处境尴尬”,妇女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缺失,整体局面消极被动。二是由于工作目标定位导向的原因,“党政所急、妇女所需”的目标定位与“妇联所能”的职能条件不相匹。三是基层妇联干部素质偏低,缺乏创新意识和能力,找不到妇女群众乐于参与的活动途径和形式,从而减弱了感召力,增加了妇女工作的难度。四是妇女工作形式载体相对滞后。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妇女群众更多地把目光放在看得见的实际利益上,实际工作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群团工作发展需要。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东营市妇联将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把工作重点落实到整合协调、营造环境、突出特色、培树典型上,将更多的工作精力和更为丰富的工作资源聚集到农村、投放到基层、落实到妇女群众之中,使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更加富有创造性,体现特色性,努力打造农村妇女工作品牌。 一是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示范点。为探索妇联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以点带面,今年组织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现已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巾帼示范村” 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在充分发挥各创建村妇女群众主体作用的同时,将通过“岗村联动”、“城乡妇女手拉手”等形式,发动城市妇女及各方面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 二是实施“巧手致富工程”,推动旅游产品开发。依托东营市生态旅游资源,鼓励和引导妇女开发旅游文化产品,大力发展以手工艺品等为主的外向型庭院经济,以文化产业发展带动妇女就近转移就业。 三是争取引入外界资源,提高为农村妇女儿童服务的能力。积极争取全国妇联和中国抗癌协会到东营设立宫颈癌、乳腺癌“两病”预防普查点,提高妇女“两病”防治水平,维护妇女群众健康,目前,此项目已进行两次论证。积极协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我市利津县设立培训点,对家庭教育指导老师进行教育培训和资格认证,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水平,提高母亲素质,促进儿童成长、成才。 几点建议: 一是改善农村妇代会主任工作条件。各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应根据全国妇联《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农村妇代会主任的经济报酬应纳入村干部生活津贴范围”的规定,妇代会主任兼计生主任或兼“两委”的,根据兼职情况,给予适当的专项报酬,专职妇代会主任报酬要不少于村主任的70%。同时,减少妇代会主任的兼职,提出最多兼任两职的规定。 二是提高女性进“两委”的比例。对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以及《妇女发展纲要》的要求,建议组织和民政部门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将女性进“两委”的名额要求明确提出来,写入换届选举的文件或实施方案中,为妇女参政提供政策支持。 三是提供相应的活动经费。《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五章第十八条规定“农村妇代会活动经费由乡村集体经济或村可使用的经费列支”及“建立经费基地”,因此,建议乡镇政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按照《条例》规定,在妇代会开展工作和活动中给予必要的经费、人力、政策支持或承包一定数量的村机动地作为妇代会的经费基地。 四是提高村妇代会主任的综合素质。根据《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妇女工作者队伍。”和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规定,建议各级党委、政府为村妇代会主任和妇代委员培训提供相关政策和资金,提高基层妇女工作者的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是完善“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激励机制。坚持严格的评比制度、张榜公示制度及档案制度,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建议各级政府积极协调,对“十星”家庭给予农村信用贷款、利用支农资金等方面的优先照顾等奖励方法,提高参评积极性。(转载中国妇女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