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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敖汉旗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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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29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敖汉旗位于内蒙古赤峰市东南部,几年来,敖汉旗委、旗政府积极实施“大劳务、大输出、大产业”发展战略,着力开展劳务输出工作。2002年以来,全旗年均输出外出务工人员16.89万人次,这些外出务工人员主要是青壮年劳动力,其中大部分人长期或短期与子女处于分离状态,由此便产生了大量的“留守儿童”。 据统计:2007年敖汉旗外出务工人员达 10万余 人(次);敖汉旗有18周岁以下的儿童12.4338万人,其中各类留守儿童20051人,留守儿童占儿童比例的16%。
  一、留守儿童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留守儿童留在家里跟随老人或亲戚朋友生活或个人独立生活,在家乡接受教育,从而形成的一个特殊弱势群体。留守儿童是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希望,更是本地区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不仅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更关系着全民族素质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关系着党和国家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还相对不够,相关职能部门也未将其纳入重要议程,留守儿童失去了社会的关爱、家庭的监控和教育,其基本生活、义务教育等都无法保证,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一)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存在欠缺。有近90%的留守儿童与祖父母或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由于是隔代抚养,祖辈们只给予孙辈物质、生活上全方位的满足,而少精神和道德上的管束与引导。其年龄相差一般都在50岁左右,祖辈大都受教育程度不高,无论是从体力还是智力上都勉为其难承担起对孙辈的监护和教育的责任,特别是当有几个孙辈一并交由他们监护时,就更显得力不从心。另外,有些在外务工父母或处于补偿心理,或为了提高孩子的生活水平和学习条件,经常给家里寄钱寄物,导致一些留守儿童花钱大手大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留守儿童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在调查中发现,尽管有90%的外出务工父母经常与孩子联系,但仍有部分父母半年以上才与孩子联系一次,相当一部分父母一年才回家探亲一次,甚至有的父母常年在外,孩子与父母之间相处的时间很少,亲子之间缺乏沟通交流的机会。虽然留守儿童大多理解父母外出打工的原因,但92%的儿童不希望父母外出,原因主要有:希望合家团聚,渴望父母的关怀与温暖,学习需要父母的辅导等等。
  (三)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开始显现。留守儿童大多年龄在1–12岁之间,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使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通过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中性格内向的比例要明显高于非留守儿童,留守儿童通常表现出焦虑、紧张、软弱等性格特征。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当遇到问题时多数会自己解决,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孩子的自理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是由于孩子正处在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没有家长的正确引导,很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四)留守儿童学习状况不容乐观。一方面,打工父母对子女期望值过低,将孩子的前途定位在外出打工上,对孩子的学习缺乏硬性约束;另一方面,打工父母对子女期望值过高,一些打工父母因自己文化少,在外出打工中体会到了因读书少所受到的各种冷遇,希望子女出人头地,不切实际地向孩子提出只要成绩好要什么给什么,但又长期不在身边,缺乏正确的思想道德教育,有的成绩好,但表现差,有的成绩差,表现也差。同时,72%的留守子女与外公外婆、爷爷奶奶等祖辈生活在一起,作为一个特殊的监护群体,这些老人普遍年龄大,身体差,文盲比例较高,不但在学习上无法给留守儿童有效的帮助和辅导,而且与留守儿童思想观念差异极大,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教育管理上弊端较多,加之他们还要承担家务劳动和田间农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孩子的学习。
  (五)行为失范,甚至出现道德滑坡。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儿童和监护人之间关系往往十分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部分留守儿童纪律散漫,存在行为偏差。许多留守孩子在家里不听祖辈教导,在学校道德品行较差,不遵守规章制度,常有迟到、旷课、逃学、说谎、打架、欺负同学、偷盗等行为,有的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成人混在一起。
  (六)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由于学校和家庭之间存在安全衔接上的“真空”,学校不可能面面俱到,而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再加上这些少年儿童对危险缺乏识别和自救的能力,因此车祸、溺水、触电、被拐卖等危险事故时有发生,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不得不让我们担忧。
  二、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城市化进程是不可扭转的,留守儿童问题必然会出现,而且会有上升的趋势,这个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如果不引起学校家庭社会各界广泛地关注,这一代留守儿童势必影响着国家未来的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解决农村的留守儿童问题需要学校全心付出、家庭的倾情参与,也需要政府、社会各方面来齐抓共管。这样农民外出打工才会没有后顾之忧。通过实地调查,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实质上是如何促进“三农”更好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的问题。一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当地的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让农村富余劳动力离乡不离土,就近解决就业问题,从而减少留守儿童数量,创造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二是加强舆论宣传。特别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外出务工家长对子女成长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打工致富与子女教育的关系。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中小学教育的软硬环境。建立农村寄宿制学校,对双亲同时外出的留守儿童实行寄宿制管理模式;设立托管中心,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孩子校外的学习、生活、教育、安全等。四是净化社会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管整治,彻底清理网吧、游戏厅等,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完善学校教育。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学校除了知识的传授和学业管理外,要更多地了解学生的生活和思想状况,关注他们的成长变化。针对学生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进行心理矫正工作;加强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联系,多开展家访,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健康成长;组织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活动,吸引留守儿童参加,让他们在健康有益的活动中幸福成长;有条件的学校,可考虑开办寄宿班,配备生活指导老师,让农村留守孩子得到应有的教育、管理、照顾与关爱,填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
  (三)突出家庭教育。家长要树立孩子的健康发展需要家长全面关怀的理念,孩子在幼儿时期,父母尤其是母亲不应该离开孩子,外出务工要尽量带孩子随身就读或把孩子寄养在有一定条件、有教育能力的人家。同时,做到在外地期间多联系孩子,多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尽可能多地回家与孩子见面,让孩子体会到父母的关爱。
  (四)注重社会教育。教育、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要继续做好家庭教育研究工作,在村镇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基地,注入留守儿童工作内容,聘请一批校外义务辅导员,为广大家庭提供多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强化社会关爱,充分发挥妇联、团委及关工委的作用,组织机关干部、家长、老师和社会爱心人士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开展 “爱心妈妈”、“家教志愿者”、“代理家长”等结对帮扶活动,从不同方面给留守儿童精神关爱,帮助孩子疏通心理障碍、解决心理问题,弥补家庭亲情缺失,让他们享受 “家”的温暖感觉。同时,组织开展一些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道德实践活动,吸引留守儿童参与,锻炼孩子们的社会活动能力,培养他们乐观向上的性格。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涉及一代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农村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事。我们深信: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家庭支持配合下,留守儿童会在不断优化的环境中茁壮成长!(转载中国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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