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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工作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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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17日  来源: 共青团陕西省委    点击次数:


  为了更加有效的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经宝鸡市司法局批准,市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工作部日前成立。工作部设在市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我市青少年的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援助案件;监督青少年法律援助业务、案件办理质量及承办法律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情况;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及有关业务研究、交流、推广活动;对共青团系统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市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法律工作部的成立,进一步增强了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少年的能力,实现了共青团法律服务工作与政府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对接,完善了法律服务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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