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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毕业生就业遭遇三大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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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8月28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7月14日,南京人才大厦里的一场毕业生招聘会场景正如南京火热的夏季一样火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暑期实践分队带着“南京女毕业生的性别歧视”的课题也来到这里,亲身感受、现场调查南京女毕业生就业的状况。

    性别歧视: 首当其冲的阻碍
    女性作为社会的半边天,不仅承担了社会经济建设的重任,还承担了人类繁衍、传承后代的特殊责任。因此,女性比男性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在当前就业难的大背景下,女性在就业的过程中,往往要遭受更多的,甚至是人为的就业歧视,性别歧视就是其中之一。
    在人才大厦的招聘现场,有些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明明写着男女都适合,但就是招男的不招女的,招聘现场一家小企业的招聘人员直言不讳地说:“男的干活、出差都方便,当然最好招男的啦。”
    调查结果显示,在同等条件下,企业通常先录用男生,女生只有比男生优秀很多才要。一些用人单位对女生的要求近乎百般挑剔,对女生提出了除职业要求以外的一些要求,如身高、体重、容貌的要求,甚至还在有无恋爱上大做文章。 
    南师大法学院崔栓林老师认为,就业性别歧视是一个社会性问题,现在用人单位的竞争压力确实也比较大,如何协调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是一个关键。国家可以考虑设置制度,规范各单位的男女比例,而且在就业中还要保证进一步的男女平等,即保证男女比例在单位分工中的切实落实,只有规定了在适于女性的工作中的男女比例平等,才是真正地解决了女性就业性别歧视问题。

    怀孕歧视: 不可饶过的鸿沟
   
女性结婚、怀孕、生孩子是天经地义的社会责任,但有些单位就是不想承担女性生孩子的社会成本。许多公司的老板直截了当地掐着指头算成本:“女大学生进了公司还没干几个月,就怀孕,生孩子,接下来就是照料小孩儿,在工作上最起码要耽误至少两年时间,从企业用人成本考虑,公司聘用这样的女毕业生明摆着太不合算了。” 
    因此,即使有女生能够过关斩将通过面试,有的用人单位在最后签约时,还额外要求女性在工作后三到五年内不得生育。
    
    年龄歧视: 青春易逝的悲哀
 
    在招聘现场调查中,学生们发现,招聘单位招女性,大多要求年龄在22岁以下,且需未婚。这样从某种程度上,对于年龄偏大的女毕业生造成了就业压力。南京人才大厦的纪主任说:“总体而言,南京毕业生就业市场是健康有序的,但市场目前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年龄问题也是困扰女性毕业生就业的一大因素。”       
    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增多,女大学毕业生也越来越多,而在市场需求方面,受到传统思想和用人单位竞争压力等方面的原因,女大学毕业生就业矛盾仍十分突出。(转载中国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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