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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县多措并举加强发展女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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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26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近年来,泰来县根据中央、省、市委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有关精神,将发展女党员工作列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之一,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推进了党员队伍结构的合理化。

      一、制定计划,将发展女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几年来,泰来县根据中央、省、市委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了《 泰来县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 》,突出“六个侧重”,特别向青年妇女同志侧重。将发展女党员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对发展女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同时,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考核各党委的重要依据。

      二、增强活力,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对妇女的吸引力和向心力。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到执行政策一视同仁,政务公开取信于民。认真开展好政务、财务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各种事务;建立党员议事会制度和村两委决定重大事项听证质询制度。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开展农民党员“双百工程”, 引导他们发挥“双带”作用,增强农民党员尤其是女党员的致富能力。三是注重做好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疏通出口、纯洁队伍。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得到不断增强,让一大批有文化、有能力、独立性较强、觉悟较高的妇女逐渐向党组织靠拢。

  三、夯实基础,努力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充分利用乡镇业余党校、团校等阵地,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加强对思想觉悟较高的妇女进行入党启蒙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培养联系人制度,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在重要工作岗位、关键岗位和艰苦环境中经受锻炼,在实践中健康成长,同时,根据其现实表现进行动态管理。三年以,泰来县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稳定在750名左右,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比例保持在5∶1以上。

      四、完善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为给党组织输送合格的新生力量,泰来县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两荐一决”。一是支部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制度。制发了《泰来县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明确要求党支部在召开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前10天对其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职务、申请入党(或转正)时间、现实表现、培养人(介绍人)等情况在乡村两级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进入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二是全面推行发展党员上级组织部门预审制。基层党委研究审批对象所涉及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和《入党志愿书》等一系列入党材料要送县委组织部审查,重点审查是否按程序进行发展党员,是否进行公示并上报公示情况,审核发展人员是否信教等。三是实行发展党员“两荐一决”制。制发了《泰来县发展党员“两荐一决”制度》,要求各基层党支部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投票表决时参会人员应达到应到会人数的50%以上方能进行。三年来,通过上述措施,使218名农村女致富能手加入了党组织,197名农村女党员成为致富能手,253名党员致富能手成为村干部或村后备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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