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起,新晃县农村独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养老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新年伊始,新晃县政府颁发了《新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除对落实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减免等做了便于实行的具体规定外,还建立健全适合我县实际的农村计生家庭社会养老保障体制,重点实施对农村独女户和两女结扎户父母的养老补助金制度。《办法》规定:除落实国家奖励扶助政策外,县级增发养老补助金。从2008年起,农村年满60周岁且终生只生育一女或两女结扎的夫妇按5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妇按80元/人/月和100元/人/月,以后每年按5%的比例递增。同时,农村独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夫妇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妇个人负责承担的参保金由县财政进行补贴;卫生部门免费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夫妇年满60周岁后每年进行一次常规体检。 (转自<湖南妇女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