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将干部监督贯穿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实施细节化管理,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
一是在干部任用环节上,以讨论干部任免程序为监督细节,制订出台了《市委组织部关于派员列席基层研究干部任免会议的试行办法》,重点对基层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实施监督。会前主要看拟任人选是否经过民主推荐、考察预告、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初步酝酿等环节,会上重点监督与会人员是否进行充分酝酿,是否充分发表意见,对正职的拟任人员是否实行票决等环节,对发现明显违反规定,讨论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提出暂缓作出任用决定的建议,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干部选任工作。
二是在履行经济责任环节上,以财政资金运行状况为监督细节,扩大届中审计,试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对9个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实行了届中审计,通过前移审计关口,把好干部任前“选贤关”和任中“预警关”。同时,试行了审计结果公告制,将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告,扩大了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在用权施政环节上,以回复党代表提议、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开展视察评议为监督环节,不断探索完善党代会常任制监督,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对党代表提出的提案、意见和建议,镇党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情况;镇党委在讨论决定涉及本镇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和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时,要邀请相应的党代表参加党委会进行讨论,听取党代表意见;安排党代表评议和监督干部,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进一步拓展了党内民主的内涵。
四是在干部管理环节上,以干部日常言行举止为监督细节,建立干部监督专项课题制。今年把中央提出的“五不许”,即: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利用婚嫁事宜收钱敛财、不许参与赌博等五方面内容作为干部监督重点课题,通过干部工作监督员、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渠道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
转自< 宜兴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