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罗县委积极探索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健全监督制度,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形成监督合力,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着眼预防,狠抓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委通过举办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和“八荣八耻”、“八种良好风气”专题教育培训班,“学党章、知荣辱、树新风、促发展”演讲比赛,开展“学沐阳、找差距、全面改革、全面提速”大讨论和执政效能革命年等活动,强化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自律意识。对负有一定经济责任、任职满两年且未进行审计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一把手”坚持任职满5年、副职满7年的进行调整交流。同时,坚持任职谈话、日常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进行必要的提醒。
二是健全制度,努力构建完备的监督体系。制定了《平罗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平罗县党政机关及其从政人员“十不准”》等规定,出台了“跨栏淘汰制、停职待命制、责任一元制、政令直达制、任务承诺制、轮岗招商制、梗阻处罚制、主动辞职制”等八项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采取县党政领导每月接待来访群众不少于一次,在县政府门口及人口较密集的乡镇设立举报箱和建立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等措施,拓宽信访渠道,着力强化“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2005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4件,立案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
三是多方参与,形成干部监督管理合力。支持人大做好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聘请17名退二线干部担任社会监察员,深入社会各阶层开展明察暗访。每年召开二次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定期与司法部门进行联系沟通,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在县电视台开办党风廉政专栏《党风与政风》,将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不断扩大舆论监督的影响。 转自<宁夏.石嘴山党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