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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50多项办案规程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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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27日  来源: 新华网    点击次数:
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李薇薇、周玮)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起诉与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近年来,为了更好地保障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制定50多个主要业务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健全执法规范。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26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关于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报告》时说,各级检察机关以加强对不立案、撤案、不批捕、不起诉的监督为重点,对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结案、决定移送等环节,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严格各环节办案责任和审批手续。

    “上一环节工作没有完成或质量不达标,就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下一环节的办案人员要对上一环节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应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的要承担连带责任。”贾春旺介绍,为了增强流程管理的刚性和实效,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对办案流程进行计算机自动控制,对执法工作实行网上动态考评,把案件监控、执法监督和队伍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实行流程管理,强化了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促进了办案的规范和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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