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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关口易发腐败:点 卡 节 情 谢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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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19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节日最容易发生贿赂犯罪

  “节”即节日。调查表明,节日最容易发生贿赂犯罪,有约一半以上的贿赂犯罪是在节假日发生的。在“礼尚往来”幌子的掩盖下,各种钱权交易最容易盛行。群众中流传一句顺口溜:“干部廉不廉,重点看过年”。“节”已成为一些官员受贿的多发时期。

  【案例】吉林省白山市原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李铁成,就是利用节日受贿的典型。每到春节之前,他和妻子就不上班了,守在家里坐等送礼的人上门。在1992年至2004年的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共收受下属106名干部及吉林省某集团公司贿赂近百余万元。

  河南省西华县委原书记栾蔚东,收受下属送的“过节礼”共计330万元。

  2006年2月底,负责承建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土建工程的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张某,借拜年之机,给兰大二院原党委书记丁桂荣送去拜年费50万元,这一次拜年,“拜”出了“甘肃商业贿赂第一大案”。

  【点评】李宏民:一些官员平时尚能自律,但在节日期间却往往对贿赂进攻放松警惕,容易接受“看望费”、“贺礼费”、子女的“压岁费”,从而倒在各种节日里。

  做为各级官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在各种节日里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自觉抵制糖弹进攻,过一个廉政年、廉政节,把好节日关,让人民群众的期盼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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