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四个问题”
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切实加强监督工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今年以来,我们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需要入手着力解决好“四个问题”:
一是突出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解决好“愿不愿”的问题。去年以来,我们举办 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培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内监督条例》、《干部任用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着力提高干部对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帮助和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全县科级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不断强化。
二是建立规范严密的干部监督制度,解决好“能不能”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使干部监督规范化,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共同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同时,在坚持实行原有的联系通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着力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了增强:一是在深化上动脑筋,增强了制度的系统性;二是在细化上下功夫,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三是查处上动真碰硬,增强了制度的严肃性。
三是创造有利于干部监督的环境和氛围,解决好“敢不敢”的问题。今年通过在全县各乡镇,县级部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抓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措施,在全县干部中着力营造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舆论氛围,营造层层照章办事的工作氛围,营造违纪必纠的法纪氛围,并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切实改变感情代替原则、人情大于法纪等不良现象。
四是积极探索干部监督的特点和规律,解决好“会不会”的问题。为加强对干部的有效监督,我们坚持“三个依靠”,即依靠法制,依靠组织,依靠改革。着眼于市场经济这个大背景,对干部监督中的薄弱环节进行理性思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寻求加强监督制约的对策。组织部内人员对两个《条例》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出台了《关于对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实行试用制的实施意见》、设立了部长热线电话,干部监督信箱。同时坚持了三个延伸,在对象上,从监督领导干部向监督权力主体延伸;在手段上,从监督权力向制约权力转变;在过程上,从阶段监督向全程监督转移。做到事前堵住,坚持事中卡住,事后查住,环环扣紧。(桃组MHL转自西安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