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积极探索和创新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在全市推行以承诺示廉、巡察问廉、个人述廉、群众评廉和组织考廉为主要内容的“五廉”监督机制,使反腐倡廉工作做到了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戴上“紧箍咒”。
承诺示廉接受社会监督。市纪委、监察局每年都组织一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内部刊物、政务公开宣传专栏、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公开廉政承诺。从2004年开始,该市共组织了5个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直及驻钦单位中具有行政执法权,或行政行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78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廉政承诺。各县区也组织了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156个县区直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市纪委监察局还组织检查组对承诺人践诺情况进行检查。
巡察问廉经常“吹风洗脑”。市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从2004年上半年开始建立巡察问廉制度,纪委常委分片包干组成巡察问廉小组,定期不定期到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开展巡察问廉活动,督察反腐倡廉工作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检查存在问题,与被巡察单位领导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帮助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要求被巡察单位报告整改后的工作情况。两年来,该市纪委监察局先后组织8次集中巡察问廉活动,先后到5个县(区)和市直机关56个单位进行了巡察问廉。根据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该市卫生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万人评议医德医风”活动,加大了对违规单位和人员惩罚力度,有力地纠正了医药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
述廉评廉考廉加强廉洁自律。每年年底,该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每年年底或年初,该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和市直机关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最后综合各种考核情况评定被考核对象的等级,考核结果载入廉政档案,作为干部任用、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市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考核时,群众反映该局领导班子存在提拔干部没有进行公示等问题。考核组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后,市教育局党组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转自<广西县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