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 如何进一步转变作风,更加紧密地联系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所作为?近日,四川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该省举行的“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为主题的全省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大讨论中提出:检察机关要把保障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的全过程。
据悉,目前四川各级检察院开展的领导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已进入查找问题阶段。四川省检察院要求该省各级检察机关,在今年全省开展的领导干部作风整顿主题活动中,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执法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既要准确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又要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的本领,做和谐社会的保障者和建设者。围绕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全过程。不仅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更要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诉求;不仅要运用刑罚震慑犯罪,更要重视教育改造涉案人员;不仅要维护国家社会公益,也要重视对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具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转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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