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赫章县文物局依法向地区文物局报告乡卫生院违规建设一事,惹火了一位县领导,指责县文物局不该绕开政府。这位县领导在一次会议上公开说:“如果样样都依法,我们就会一事无成。”(2月27日《人民日报》)
我们可以从报道的语境中推断,这应该是一个与会者都是领导干部的会议。因此,这句话中的“我们”
两字,应当是不包括“治下百姓”的。
无疑,这位县领导落后的行政思维,淡薄的法律意识应该谴责。但是,我们也可以从这句“昏话”的话语中读出一个令人欣喜的信息,那就是行政权力正越来越受到法律的制约,这是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成就的体现。
让我们从这位县领导所说的“我们”——也就是某些痛恨“依法办事”的领导的角度来看吧:如果都依法办事了,那么那个产值高污染也高的投资项目我就没法招进来了,那今年的GDP任务肯定完不成,税收任务不也泡汤了?如果依法办,“执法经济”那么高的收入不就全没了?如果依法办,那我们计划里的“白宫”式豪华办公楼怎么还建得起来?如果依法办,我想给水电气什么的涨个价怕也不会那么顺当了吧……
因为这是句大实话,所以这位县领导能在公开会议上讲出来一点也不奇怪。这位县领导还不习惯自己的行政权力受到限制,“政策最大”的观念他一时还扭不过来。虽然这样的思维并不算是个别现象,但这位看起来颇有些心直口快的县领导能很恼火地把这句话讲出来,说明他在现实工作中的权力已经受到了法律的限制,比如这次的文物局依法保护文物触犯县里“政绩”的事件。这些事情的屡次出现,在这位县领导看来是件很郁闷的事情,但在笔者看来,却应该鼓掌叫好——这至少说明,“依法行政”不再仅仅是个口号,而有了切实的制度保障。
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这句话也证明了立法工作有多么重要。这位县领导脑中“违法才能办成事”的观念也不是没有事实基础。回想改革初期,我们曾经尝到过“打破条条框框”的好处,采取过违反常规的做法取得成功。现在有人还津津乐道于民营企业的“原罪”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其实,这些“违法办成事”的成功,衬托出的不是法律的无用而是法律的滞后。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们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摆脱了“滞后”的帽子,带来的好处无须多说。现在社会发展的速度更快,立法工作如果跟不上的话,就给了“违法才能成事”的观念继续滋生的土壤,这将是对现代法治国家的莫大伤害。
所以,贵州这位县领导的“昏话”,我们不妨看作是对法治建设的肯定与敦促吧。(转载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