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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推出“6+1”举措 建设干大事创新业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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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31日  来源: 吉林日报    点击次数:
日前,吉林延边州委干部工作“6+1”文件正式出台。此举将为落实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建设新延边,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6+1”即关于干部工作的7个文件,它们是:《2007——2011年延边州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2007——2011年延边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关于建立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延边州州管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延边州州管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暂行办法》等6个干部工作文件和《关于在全州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双争”活动的方案》。这7个文件从调研、确定选题到出台,跨越3个年度,修改量最大的达22稿之多。既从宏观上对未来5年全州干部工作作出了规划,指明了方向,又立足当前,着力破解了干部工作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延边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姜虎权告诉记者,延边州委干部工作“6+1”文件较以往有以下创新:第一,以规划为龙头,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州干部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第二,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统筹和动态地管理州管县级领导和非领导职数,向阶段性任务重的州直部门和优秀的县(市)乡科级领导干部倾斜。从工作需要出发,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将各民族干部合理配备到部门正职领导岗位。每届组织两次公开选拔,部门中层干部职位每5年重新竞争上岗。在“双争”活动中,被评为好班子和优秀干部的予以奖励;被评为“好公仆”的,在2年内涉及干部调整时,其任实职年限可延长2年。对在县(市)、乡党政主要领导岗位工作满5年,经考核优秀的领导干部,可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生活待遇。第三,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按照在延边服务5年计算,由同级财政逐年支付学费的方式,每年定向培养50名少数民族大学生;每年选派20名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到基层挂任副科、副县级职务,择优调任实职。第四,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3年一调整,5年重新确定。第五,建立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程序进一步规范,内容进一步量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明确。(李延江 记者孙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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