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我们及时将县区领导干部政绩观状况调查问卷A卷发放至在职的33名县级干部,并在县直部门随机选择了5个单位,向70名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发放了B卷。发出A卷33份,收回33份;发出B卷65份,收回65份。现将汇总情况报告如下,并结合当前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提出几点建议。
一、 我县领导干部政绩观基本状况
我县现有县级干部33名,其中县级领导干部30名,非领导干部3名;女干部1名,非党干部4名。
近年来,我县通过不断加强学习,积极改进政绩评价和考核方法,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强化政绩监督,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转变发展观念,牢固树立和落实正确政绩观。从调查问卷来看,我县各级领导干部对政绩创造主体和评价主体有清醒认识,能够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51.5%的干部把工作的出发点定位为“为民谋利”,66.7%的干部认为政绩是对人民群众负责。工作中主要表现在:
一是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坚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力打造大产业、改善大环境,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对外开放新跨越的同时,围绕“全面构建大和谐,实现社会发展新跨越”这一目标,认真落实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协调发展。
二是能正确处理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的关系,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在以建设山水园林城市和安康副中心城市为目标,以经营理念指导城市建设,累计投入资金近5亿元,新建和改造了北环路、向阳大街、人民广场、新体育场、北辰森林公园、火车站进站路及火车站广场等一大批市政项目的同时,积极争取并组织实施了6.8万亩中低产田改造、27个重点扶贫村、19个移民新村以及土地复垦、基本农田防护、通乡油路、通村水泥路、城乡电网改造等一大批重点项目,促进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三是能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把经济快速增长与合理保护环境、科学利用资源结合起来,突出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始终把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良好循环的基础上。
四是正确处理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3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一班人在全面把握县情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大力实施“两区两带”发展战略,着力建设“高效农业示范带、民营经济发展带、汉江生态经济建设区、云雾山生态旅游开发区”。这一战略,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即保证了经济增长速度,又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 当前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看,我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政廉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主流是好的,应当充分肯定。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个别领导干部在树立和落实正确政绩方面还存在一些偏差。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是片面追求GDP指标。一些地方简单地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理解为以GDP为中心,错误地把“发展是硬道理”理解为“GDP增长是硬道理”。少数领导干部自觉不自觉地将其主要的施政目标仅仅确定在经济发展的指标上,一味追求在招商引资、上项目、创利润以及人均GDP上的业绩,而忽视了其他方面的发展。
二是不计发展和政绩成本。由于现行干部政绩考核中发展和政绩成本意识缺失,对干部的政绩考核只看施政成效,不计施政成本。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只注重GDP增加了多少,引资招商多少,搞了多少活动,架了多少桥,修了多少路,盖了多少楼等等,不考虑本地实际,以至于加重了群众的负担。
三是干部政绩评判主体错位。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干部经常不正确地充当下级政绩的评判主体,下去搞调研只是简单地走走看看,到一个地方,对情况并没有吃透,仅凭一点直观印象和感觉,就给判断、下结论、做指示,导致一些基层干部重上级评价轻群众认可。
三、进一步树立和落实正确政绩观的几点建议
1、完善考核标准,科学评价政绩。考核是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用什么样的指标考核政绩,用什么样的标准衡量政绩,直接影响到干部政绩观的形成。因此,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并以此为指导,改进政绩评价和考核方法,建立完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一是政绩考核的内容要注重全面性。在政绩考核的整个指标设置上,要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二是政绩评价的标准要注重科学性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要求,充分考虑政绩创造过程中的阶段差异、区域差异和岗位差异,把握好干部主观能动性与客观条件的优劣,上级认可与群众满意程度、个人作用与集体领导、近期效益与远期利益等关系,既要看眼前看得见的工作实绩,又要看抓基础性长期工作的力度,既要看工作环境和条件的优劣给工作带来的影响,又要看在原有基础上的作为,既看数字,又不唯数字。注重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又不仅仅依靠达标看待干部政绩。三是政绩考核的方法要注重民主性。坚持走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知情权、评价权、监督权,逐步建立领导干部政绩评议、公示、审核、监督制度,切实解决公认不公、实绩不实的问题。
2、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从一定意义上说,党组织树立什么样的用人观,形成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干部就会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因此,要把实绩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凭实绩用干部,旗帜鲜明地鼓励开拓者,支持实干家,大力选拔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发展上有成效的干部。要树立和褒奖先进典型。批评和惩罚那些无所作为、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通过严明奖惩和有效激励,在干部队伍中营造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3、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政绩监督。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加强对决策的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在领导班子建设中要切实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要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各级党组织对于下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在政绩、政绩观方面出现的问题苗头,应当及时提醒;对已发生的问题,要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对政绩及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带病提职”、“带病上岗”问题。要认真落实好巡视制度,使巡视工作也担负起对政绩和政绩观进行监督的任务和责任。要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力度,从资金使用、项目运行、数据核实等方面,加强对政绩问题的监督。(转载石泉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