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县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紧密联系干部队伍的实际,努力构建强化培训的宏观管理机制,逐步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入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在乡(镇)、县直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女工委主任)培训班上,部分学员没有按照培训班的要求,不遵守办班纪律,不按时到课,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不参加培训学习,未完成自学调研阶段作业、上交论文和进行《广西在职干部全员培训登记证书》登记。为了使培训达到目的,确保培训质量,严肃纪律,龙胜县在全县范围内对培训班学习纪律等方面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中对重视、支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单位和遵守办班纪律、表现出良好学风的个人予以充分肯定和表扬;对不服从调训,未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先由单位说明原因,并责令个人作出书面检讨上交县委组织部干教股;对未履行请假手续缺课的人员,由单位进行批评教育、个人作出书面检讨,上交县委组织部干教股,存入个人档案。同时规定,未参加培训学习及缺课的人员,自行安排时间完成本期培训班的培训学习课程,由县委党校确认作出鉴定后,将结果报告县委组织部干教股。对没有按时交论文和进行培训登记的人员,限定时间将论文上交县委党校并进行培训登记。对今后凡是违反培训学习纪律的,将视情节按《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作严肃处理。(转自<桂林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