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四川省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目前,这项工作已顺利完成。11月20日《四川日报》发表文章,题目是《四川首次面向全国公选出县处级干部,组织部长们有话说》,算是对此次“公选”工作的回顾和总结。从这篇文章中透露出的一些细节,可以看到“公选”诸多亮点和今后改革的方向。
那么,我们可以从四川的这次“公选”中得到哪些启示呢?
一是拓宽了视野。这里的视野,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拓宽了职能部门选人用人的视野,可以在更广泛的范围选拔更适合的人选,因而突破了“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所造成的用人上的局限性,让合理的竞争彰显公平的要求,让宽阔的胸襟吸纳更多的人才,引用文章中的数据足可以说明,巴中市 “10个职位,503人报名,其中外地人350人。研究生学历22人,还有2人是博士。巴中属于边远偏穷的地方,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报名,看来这种模式很受大家欢迎。”;另一方面,拓宽了优秀人才施展才能的视野,只要有真本事,就可以通过公平的竞争,取得合适自己的位置,展现自身的价值和抱负。这也可以在文章中得到印证:一位参加公选的人员说,“无论你是‘朝里有人’,还是‘朝里无人’,只要你是人才,都可以被重用。”
二是透明了程序。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同样,公开也是展示公平的金钥匙。以前,社会中的许多人对干部任用工作存在一些误解,甚至是不明就里地猜疑。这既与干部工作有着一定的保密性要求相关,也与有关部门对干部工作程序和规则向社会公开和宣传解释不够相联。现在,通过公选,让干部工作的主要环节和方法步骤,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帮助社会各界了解和参与干部工作,可以说,公选的过程,就是一个向社会公开干部任用程序的过程,更是一个建设开放的干部任用机制的过程。
三是推进了改革。2002年中央出台的《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了公开选拔是干部任用的一种途径。但如何保证公选出的人才更适用,如何使用好、管理好公选出来的人员,如何使公选干部与干部任用的其他制度相配合、相协调,这些既是改革中产生的问题,也是需要用改革加以解决的问题。因此,文章中也提出“考试程序和不属于保密的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引入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把公选干部与人才储备衔接、优秀者破格提拔……改革、探索在各市州进行。”可以说,这些都是改革的方向和内容。
四是转变了职能。选人用人的职能部门既然开始推行改革,那么,相应地,职能部门工作方式和工作重点也应该作出调整和适应。文章中提出,“在公选方式上,党委及组织部门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选拔决策者和实施者,更是规则的制定者、程序的操作者。这种角色转变给组织人事干部提出新要求。”其实,这种角色的转变,其核心更是有关部门职能和运作方式的转变,从而使任用的干部和人才调整配置更加优化和更加合理。引用文章中的话说,就是“从事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人,必须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更加严谨的作风、更加规范的言行和更加自觉接受监督的姿态,不断更新理念、创新方法,提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