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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四条措施体现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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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16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近年来,易门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努力营造良的好舆论氛围,不断完善选任机制和工作机制,体现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
  一是营造“有为才有位”的舆论导向。通过知识竞赛、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干部组织学习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选拔任用干部标准,努力营造凭实绩决定干部升降去留、进退留转的舆论氛围。打破论资排辈的思想束缚,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提拔使用。对一些重要岗位的人选“优中选优”,由群众公认、实绩突出、勤廉兼优的干部担任,营造“有为才有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导向。
  二是坚持以实绩选用干部的工作导向。积极探索并推进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实绩考察考核评价办法,在干部考察考核中,既重视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的测评考察,更注重放宽视野,突出考核干部的绩效表现,既注重考察了解干部的显绩,又注重考察了解干部的潜绩,通过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召开不同层次的干部群众座谈会,征求各方面意见,开展专题调查,实地查看了解,充分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干部工作实绩的反映,提高干部考察的准确性,确保干部实绩考察真实可靠。
  三是树立优胜劣汰的干部任用决策导向。在干部任用决策中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2003年以来,先后对13名(含挂职干部5名)民主测评称职率低、实绩考察不过关的干部进行免职或调整;对下的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工作实绩突出、得到群众拥护的,重新提拔启用,使县域人才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
四是认真落实能上能下的政策激励导向。严格执行干部任职试用制,制定《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调办法》,在干部考核中对民主测评得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综合考核认定为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或免职处理,形成唯实绩定奖惩,为发展配干部的选任机制,把一些占着位子不干实事的干部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给那些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同志腾出位子、提供舞台。
(桃组莫海龙转自 易门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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