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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生当“村官”须接受群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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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22日  来源: 中国人事报    点击次数:
    四川成都市人事局明确规定,大学生基层服务期间要进行综合素质、工作业绩、创新能力和社会评议等四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将被解除协议。
    截至10月中旬,四川成都市共招募了1970名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据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公开招募的大学生志愿者学历较高、专业齐全、来源广泛,从而使基层组织的实力大为增强,人才队伍的面貌焕然一新。但也有个别大学生到岗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漫无目标,每天无所适从。针对这种情况,人事局列出了详细的考核标准。
    根据考核规定,工作业绩占40分,是考核的重点。要想得到满分,就需要在一年之内完成“七个一”,即每年记载一本工作日志,每周走访一户家庭,每年撰写一份村(居)社情调查报告;帮扶一户贫困家庭;联系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学会一门农业实用技术;协助做好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规划。而除了这些基本工作完成以外,服务所在地村(居)委会和当地群众的评议也占到了20%的分值。
    据介绍,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根据规定,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或优秀的,服务期满时将发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并可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对于第一年就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协议,不发放证书,也不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第一年考核合格、第二年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协议,发放证书,但在享受优惠政策方面,只能按服务一年来算。  

  (桃组ysx转自《中国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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