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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交管局不再以罚单量考核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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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28日  来源: 荆楚网    点击次数: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佘惠) 记者昨从武汉市交管局获悉,该局不再将违法纠正量作为对路面交警工作的考核标准,取而代之的是路面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畅通程度。这意味着,以前交警每天纠正违法15起的规定成为历史。

  本报曾报道,武汉市去年交通罚款额达到1.5亿元。社会人士就此提出质疑,交管部门对交警的“处罚任务”考核,是不是在搞罚款创收?

  武汉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称,以往路面值勤交警每人每天有不少于15起的违法纠正量,这一规定无形中让路面值勤民警有完成处罚任务的认识,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路面管理。

  新的考核思路为,以交通畅通、安全为目的,即路面交警的绩效是根据一定时间、一定地段,路口的行人、机动车的违法数量,以及路口的通畅程度来定。

  该负责人称,这种新的考核思路正在相关交通大队试行,并将在进一步完善后全市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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