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组织部下发的《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谷城县结合实际,探索了八种考核评价干部政绩的具体办法,真正把干部的政绩考实考准,进一步促进广大干部正确政绩观的形成。
一是考察取得政绩的外部条件。注重考察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单位基础条件以及政策环境和地理环境等相关因素,有效地避免了地理环境好、经济基础硬的单位在实绩考核中总是坐前排、当先进的现象。
二是考察政绩取得的时间跨度。主要是结合干部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对一些只重工作开头,不能持之以恒或超过任期的政绩坚持进行打折,以提高政绩的时效性。
三是考察干部在政绩中的应有份额。认真考察干部在工作中是主角还是配角,是决策者还是执行者,避免集体的政绩被个人所独揽。
四是考察取得政绩的目的与动机。认真分析取得的政绩是对全局都有利,还是仅仅有利于局部,而给全局带来损害。
五是考察取得政绩的手段与方法。看干部创造的政绩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是否是本地区、本单位人力、物力、财力等基本条件所允许的。
六是考察政绩的正负效应。树立只有正面效应愈大政绩才愈高的观念。
七是注重考察干部的隐性政绩。对那些暂时还处于潜在状态而未显现出应有效益的前提基础性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对干部的政绩进行全面的、合理的、预期性的客观评价,防止短期行为和投机心理的滋长。
八是考察政绩的价值高低。对那些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既重物质成果、又重精神成果的政绩大力提倡,并以此作为衡量政绩价值的第一标准。
今年以来,谷城县结合2005年度的干部实绩考核工作,先后通报表彰了10个实绩突出的班子,并对12名实绩突出的班子主要领导给予每人1000元现金的奖励,同时对16名实绩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和三个一票否决的单位主职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公务员考核评优资格。通过贯彻落实《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进行综合评价考核,从而在全县树立了凭实绩用干部的良好风气,形成了鼓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激发干部干大事业的良好环境。 (澧组潘荐自谷城党建)